相信,不少人有過沒帶現金的窘境,景區買門票只收現金、高速收費只收現金……
除了面對只收現金的窘境,很多消費者也遇到過商家“只支持掃碼,不收現金”的現象。而爲了整治個別商家的“拒收現金行爲,打造無現金社會”的做法,央行專門下發了“整治拒收現金行爲”的指導文件(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8〕第10號)。
就此,“無現金社會”的提法也沉寂了許多。那麽,“無現金社會”到底靠不靠譜?我們需要建設的是一個怎樣的“無現金社會”?
放眼世界看“無現金社會”
所謂無現金社會,就是使刷卡支付、移動支付等“無現金”支付方式成爲主流支付方式的社會,即電子支付取代現金支付。
無現金支付有著諸多優點,瑞典、芬蘭、新加坡、印度等世界很多國家都在大力推行“無現金社會”的建設,並將其視爲節省社會資源的重要手段。
第一是節約社會資源,降低社會成本及減少環境損害。現金印制和流通的過程中需要消耗大量資源,運輸和交易也會産生很大的社會成本。而無現金支付依靠電子設備、銀行卡等介質進行數字信息的傳輸,支付作爲一種功能嵌入到這些設備或介質中,有效的節省了社會資源。
第二是減少了細菌的傳染。現金在流通中要經過無數的環境和無數的人群,紙幣上會附帶很多細菌,容易進行傳播。
第三是更加安全,減少了被偷的風險。紙幣、硬幣等貨幣在攜帶時很容易遺落或被偷,相比之下,無現金支付依靠密碼或生物特征等方式進行驗證,更加安全。
除了上述優勢之外,無現金支付還具有降低道德風險、減少假幣、強化反洗錢等其他作用,各國也都在實踐中積極推行“無現金社會”的建設。
中國對“無現金社會”的實踐走在了前面。數據顯示,中國的電子錢包支付使用占比爲62%,遠超全球18%的平均水平,非現金支付金額從2008年的600萬億左右暴漲至2018年的近3800萬億,增長超過6倍。但與國外主要發達國家不同,我國“無現金社會”的建設跨越了“卡基支付”(信用卡爲主的支付方式)階段,新興的移動支付方式更是引領全球。
北歐地區是“無現金社會”建設的先行者,瑞典、丹麥、芬蘭是全球對現金依賴最低的國家。瑞典的無現金交易比例超過95%,有望在全球第一個實現真正的無現金社會。
新加坡政府曾在2001年明確提出發展電子貨幣的最高目標,即建立“無現金社會”。目前已實現電子貨幣專營制度。其廣泛使用的電子貨幣主要是卡基類電子貨幣産品。
印度政府則是在推行“廢鈔令”後,逐步推出了國家支付錢包和國家支付二維碼,旨在以簡便、可靠的方式幫助人們實現賬戶間的資金轉移。
印尼、越南、馬來西亞等國家則是紛紛推出了建設“無現金社會”的政策指導。
美國、日本對于“無現金社會”的態度有所不同,移動支付爲代表的無現金交易模式更是發展極其緩慢。安全、文化觀念等因素使其在“無現金社會”發展的推進上比較保守。
“無現金社會”的負外部效應
以上種種都說明了建設“無現金社會”的優勢和未來發展趨勢。既然如此,又爲何出現本文開頭所說的中國人民銀行“整治拒收現金行爲”呢?
這當然不是監管看不到優勢,而是就像硬幣的兩面性一樣,無現金社會適度發展是利國利民,過度發展就有可能産生負效應了。具體來說:
第一,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簡單說就是作爲消費者,應該可以在現金、銀行卡、手機或其他設備等方式中隨意選擇哪種方式進行支付,商家不能也不應該強制用戶僅用銀行卡或手機進行支付,這雖然減少了成本,但對消費者來說,卻是商家替用戶進行了支付方式的篩選。
第二,會導致社會的不公平。除了能夠正常使用無現金支付方式的人群之外,還有許多弱勢群體(老人、兒童、殘障人士等),以及處在不發達地區的人,他們對于新興的支付方式接受度較低,沒有智能手機、不會上網,甚至沒有銀行賬戶,很難將新的支付方式在其中推廣應用。如果無視這些問題,堅持無現金交易,就會強行將這部分人排除在現代社會之外。
第三,個人隱私泄露。傳統現金支付發生風險僅僅是錢丟了,但無現金支付卻附帶著個人信息泄露的風險,不斷增加的電子支付詐騙和網上銀行詐騙率,是對“無現金社會”最大的挑戰。而若是支付的設備(如手機、銀行卡)丟失,所造成的損失更是會擴大。
第四,極度依賴信息傳輸技術,一旦發生網絡癱瘓,支付也無法進行。例如,在發生自然災害(如地震、台風)和人爲災害(如戰爭)時,基礎設施遭到破壞,電子支付就無法進行,一個社會的正常生活也隨之癱瘓。同樣,網絡層次的黑客攻擊也會導致網絡癱瘓,從而無法進行正常的消費支出。
第五,導致過度消費,催生更多“月光族”。無現金交易中,一方面減少了傳統花錢時“肉痛”的現實感覺,同時,信用支付的方式也使得消費看起來並沒有那麽多。另一方面,支付的便利讓借錢也變得容易了,各種借貸平台借助大數據進行精准營銷,讓超前消費變得普遍而智能。而模糊化的“數字貨幣”使很多人難以控制自身的消費欲望,這對于收入不高的年輕人來說,並不是好事。
此外,“無現金社會”的建設還面臨著其他很多問題,如支付被少數機構壟斷,産生不合理定價的情況;個人信息保護和過度使用的矛盾;不同國家體系的互聯互通等問題,這些問題都嚴重制約著“無現金社會”的發展。
顯而易見,“無現金社會”的建設是有必要的,但又面臨諸多風險和問題,這些問題放在我國這樣一個人口、地域大國,顯得更加突出,我們不僅僅要提升支付的效率,更要在這種金融基礎設施上做到公平。
那麽,我們到底需要一個怎樣的“無現金社會”,要怎樣去建設一個合適的“無現金社會”呢?
“無現金社會”未來可期
回到文章開篇所提到的只收現金和拒收現金行爲。只收現金是市場主體的自發性選擇,隨著消費者對其産品或服務需求的增加,商家爲了滿足消費者的需求,自然會增加支付方式供消費者選擇,這也是“無現金社會”建設過程中對于支付的改造升級。
而對于拒收現金,這可以說是監管主體對于商家“用腳投票”的市場行爲的規範。
當下,“一部手機走天下”省去了錢包、零錢等很多麻煩,隨身攜帶現金的人越來越少。消費者偏好便捷的支付體驗,而商家則根據日常運營需求、安全、成本、消費者選擇等因素,綜合判斷應該提供哪些支付方式。商家“用腳投票”的市場行爲所導致的結果(現金使用者無法進行消費、支付)似乎與“無現金社會”的建設成果(高效、便捷的支付體驗)相矛盾。
而從監管的角度來看,監管並非是要阻礙或者制止“無現金社會”的發展,而是制止這種炒作和與之伴隨的商家“拒收現金”行爲。
拒收現金與“無現金社會”絕不等同。要知道,現金是法律規定的流通貨幣,拒收現金無疑是涉嫌違法,以建設“無現金社會”爲由的商家炒作,更是忽視了小部分弱勢群體的利益,使其無法正常消費支付。
所以,“無現金社會”的建設不僅要有市場主體和消費者,更要有監管的參與共建,如此才能平衡各方利益,真正實現“無現金社會”的優勢。從另一個層面來說,我們也要對“無現金社會”有更清晰的認知。
第一,“無現金社會”並非絕對的無現金。消費者有選擇支付工具的權利,商家有提供多種支付方式的義務。商家所面對的消費者是多樣化的,單一的支付方式既失公平,也損效率。所以,要各方努力,積極推進銀行卡、二維碼支付、NFC、票據等多樣支付工具的應用,滿足消費者的多元化需求。
第二,“無現金社會”需要監管正確引導,機構適度推廣,商家換位思考。支付是金融的基礎設施,是消費的必經步驟,不能等同于一般的商品或服務。市場各類主體,尤其是履行支付責任的機構和商家,更需要換位思考,站在消費者的角度考慮問題,切實滿足消費者的多樣化支付需求,這不僅僅是商家的責任,也是在當下“注重消費體驗”中提升競爭力的最好的方式之一。可以試想,如果商家連基本的支付需求都無法滿足,消費者又有什麽理由再次選擇它呢?
第三,“無現金社會”需要提升效率,但更要公平。支付是涉及每一個人的,無現金交易的優勢值得肯定。但我國地廣人多,區域、城鄉發展不平衡,消費者支付需求多種多樣,現金支付習慣和偏好仍然廣泛存在。無現金交易的發展不能以損害現金使用偏好者的利益爲前提,我們要打造的是高效、便利的支付環境,而非爲了無現金而推行“無現金社會”。
第四,關注消極影響。無現金交易範圍廣、規模大,任何一點小的負面效應放在如此大的規模中都會被放大。由無現金交易産生的“數據寡頭和壟斷機構、數字鴻溝導致的適用群體受限、信息與財産安全”等問題已經在逐漸的影響著整個社會。關注並解決消極效應,比快速推廣更有意義。
最後,社會需要增加財富觀教育、消費教育,減少過度消費。現金到移動支付的轉變使很多人失去了對于“錢”的概念,人對財富的概念僅僅是賬戶中模糊的數字,沒有了實物,“錢”的概念自然弱化,這也側面導致了年輕人的過度消費。及時的對這種消費觀念進行糾偏,絕非某一主體或機構的義務,而是需要全部市場參與主體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