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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黃狗從天而降,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樣的新聞讓多少中國人細思極恐?

2022 年 11 月 1 日 皮肤健康学院

一條黃狗從天而降,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樣的新聞讓多少中國人細思極恐?一條黃狗從天而降,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樣的新聞讓多少中國人細思極恐?

今年年初,一則新聞引起了庫叔的注意,一名24歲的廣東女子在香港逛街時,被尖沙咀一酒店墜落的高層玻璃砸中,送醫後不治身亡。

一條黃狗從天而降,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樣的新聞讓多少中國人細思極恐?

(圖爲事故現場 圖源:梨視頻)

令人唏噓的是,後續的調查顯示,這個遇難女子自幼喪父,在十分艱難的環境下長大,目前在一家幼兒教育中心工作,生活狀況眼看著慢慢好了起來。這次是她第一次來香港,與男朋友置辦年貨,准備結婚,沒想到天降橫禍,殒命于此。

事後,警方逮捕了一名涉案的清潔工,此人將面臨罰款及監禁,涉事的酒店也可能面臨罰款。

高空墜物到底有多可怕?事後如何追責?有無可避免的方法?今天,庫叔就來講一講。

文 | 謝芳 崔妍(瞭望智庫實習生)

本文爲瞭望智庫原創文章,如需轉載請在文前注明來源瞭望智庫(zhczyj)及作者信息,否則將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1

“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自高樓大廈平地而起後,

高空墜物事件就屢有發生,

成爲“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這種痛不僅體現在損害車輛等財物上,

還體現在威脅生命安全上。

一條黃狗從天而降,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樣的新聞讓多少中國人細思極恐?

2018年7月,

合肥某小區頻繁發生高空墜物現象:

22日,一瓶辣椒醬被扔下,

砸了一輛大衆;

25日,一個空酒瓶被扔下,

砸爛了一輛凱迪拉克的擋風玻璃;

29日,一個至少5斤重的南瓜被扔下,

砸凹了一輛車的車頂。

一條黃狗從天而降,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樣的新聞讓多少中國人細思極恐?

小區居民們忍無可忍報了警,

沒想到,就在警察調查現場時,

一口鐵鍋又被扔了下來,

砸壞了停在樓下的車。

無奈之下,物業爲小區保潔人員配置了鋼盔,

保潔阿姨表示:

“不戴頭盔,天天往下扔,

把老命砸沒了,害怕!”

一條黃狗從天而降,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樣的新聞讓多少中國人細思極恐?

值得慶幸的是,

這些高空墜物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但在高空墜物面前,

並不是所有人都會這麽“幸運”。

2011年7月8日,浙江杭州,

19歲的朱女士從某大廈下面路過時,

被一塊脫落的幕牆玻璃砸中,

導致其左小腿血管、神經、肌肉、肌腱、骨頭

全部斷裂,被迫截肢。

2012年6月16日,

湖北武漢的謝先生帶著5個月大的女兒

到小區附近的自助銀行取錢。

沒想到取完錢出門的時候,

高空忽然墜落一塊石板,

謝先生本能地護住懷中的幼女,

自己則因傷勢過重身亡,

年僅35歲。

2016年11月11日,

四川遂甯一居民樓上掉落鐵球,

砸到樓下人行道上一嬰兒車,

導致不滿一歲的女嬰死亡。

2018年3月,一名三個月大的女嬰

被從24樓扔下的蘋果砸中,

造成重度顱腦損傷、創傷性休克。

一條黃狗從天而降,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樣的新聞讓多少中國人細思極恐?

(圖爲診斷證明 圖源:《新京報》旗下微信公衆號“重案組37號”)

2018年8月16日,

湖南湘潭一名10歲男孩在回家路上

被5樓掉落的花盆砸中頭部,

經過9個多小時的搶救也沒有挽回生命。

一條黃狗從天而降,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樣的新聞讓多少中國人細思極恐?

(圖爲墜落花盆當時的位置)

2018年12月21日,

合肥一名兩歲的女孩與媽媽散步時,

被樓上扔下的煙頭燙傷脖子。

一條黃狗從天而降,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樣的新聞讓多少中國人細思極恐?

類似案件不勝枚舉,

庫叔對“高空墜物”關鍵詞進行搜索,

能找到諸多血淋淋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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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的殺傷力爲何這麽大?

2

一枚雞蛋也能“殺人”

先來看兩個實驗,

把一串鑰匙狠狠砸向一塊8毫米厚的玻璃板,

玻璃板毫發無傷。

但是將鑰匙從30米的高空抛下,

整塊玻璃板瞬間被擊得粉碎。

一條黃狗從天而降,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樣的新聞讓多少中國人細思極恐?

即便是鋼筋鐵骨的汽車,

面對從30米高空落下的、

裝滿水的小氣球,

也能遭受重創,車頂凹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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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眼的東西從高空墜下,

爲何瞬間就成了“殺傷利器”?

庫叔試著用物理知識來解釋:

物體從高處墜落時,

重力勢能會轉換成動能,

即mgh=1/2mv^2

(m是質量,g是重力加速度,h是距地面高度,v是速度)。

由以上公式可知,

物體的位置h越高,速度v就越大;

再看動量定理mv=Ft

(F是物體降落到某物上的力,t是接觸時間)

也就是運動物體的作用力有多大。

由以上公式可知,

物體質量不變,

當速度v很大時,接觸時間t越短受力越大。

綜上可以得出,

物體所處高度越高,速度就大,

速度越大,與之接觸的事物受力越大。

一條黃狗從天而降,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樣的新聞讓多少中國人細思極恐?

具體情況,讓我們來看一組數據:

假設某小區層高3米,

物品接觸地面到速度變爲0的時間爲0.1秒。

一個70克的香蕉皮從10樓自由落下,

沖擊力有16.94牛頓,

換算成重量約1.73公斤,

大概是原重量的25倍。

以此類推,

一個30克的雞蛋從25樓自由落下,

沖擊力約爲11.49牛頓,

換算成重量爲1.17公斤。

一條黃狗從天而降,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樣的新聞讓多少中國人細思極恐?

(圖爲庫叔對30克雞蛋從25層樓抛下時産生的沖擊力的計算)

這與央視新聞高空墜物殺傷力測試的結果也是吻合的,

一枚30克的雞蛋

從4樓抛下,會把人頭頂砸出個腫包,

從18樓抛下,會砸破人的頭骨,

從25樓抛下,則可能導致人當場死亡。

3

三起慘劇誰來負責

那麽,一旦出現高空墜物傷人事件,

誰應爲受傷者負責?

2010年之前

對于無法找到明確“凶手”的高空墜物傷人案件,

我國有1986年出台的《民法通則》和

2004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做判決依據。

不過這兩者均采用“過錯推定”原則,

實行舉證倒置

——被告需“自證清白”,

否則就要承擔責任,

不過該原則在具體應用中存在很大差異。

一條黃狗從天而降,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樣的新聞讓多少中國人細思極恐?

比如以下這三個真實的案例。

一個是“重慶煙灰缸案”:

2000年5月11日淩晨,

重慶的郝先生在家附近

被樓上掉落的3斤重煙灰缸砸中,

當場昏迷,

在經過39小時搶救、昏迷70多天、

花費14余萬醫藥費後才脫離生命危險,

但留下了嚴重的後遺症,

基本喪失了生活自理能力。

這一事件經公安機關介入偵查後,

未能查明具體加害者。

郝先生在休養一年後,

將可能丟煙灰缸的24家住戶

及開發商告上法庭,

要求賠償醫藥費、

精神損失費等共計17萬余元。

一審法院駁回郝先生對于開發商的訴訟請求,

判決24戶居民中的22戶各賠償8101.5元,

共計17.8萬余元,

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該案件也成爲全國首例高空無主墜物連坐賠償案。

一條黃狗從天而降,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樣的新聞讓多少中國人細思極恐?

(圖爲發生煙灰缸砸人事件的居民樓 圖源:《重慶晨報》)

而與“重慶煙灰缸案”發生時間相距不遠的另一個案件,

則有全然不同的判決結果。

那就是“濟南菜板案”:

事情發生于2001年6月的山東濟南,

孟老太在進入自家居民樓樓道入口前與鄰居說話,

被從樓上墜落的一塊菜板砸中頭部,

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

以不符合公安部刑事立案標准爲由決定不予立案。

隨後,死者親屬將菜板墜落樓層的

2層以上15戶居民告上法庭,

要求他們共同賠償

醫藥費、喪葬費等各項費用共計156740.40元。

一審法院認爲無法確定菜板所有人,

遂裁定駁回原告起訴。

原告上訴後,二審法院仍就裁定駁回,

經申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審,

經再審後仍駁回上訴,

維持一審法院裁定。

最終,受害者家屬獨自承受了

情感與物質的雙重打擊。

最後一個案例是“深圳玻璃案”:

2006年5月31日下午,

深圳南山區4年級的小學生小宇在回家路上

被好來居大廈一塊從天而降的玻璃砸到頭部死亡。

與“重慶煙灰缸案”一樣,

當地警方成立專案組調查也沒找到凶手。

于是,小宇的父母將涉案大廈2樓以上的73戶業主,

以及負責大廈管理的物業公司告上法庭,

提出76萬多元的民事賠償。

2008年3月18日,

南山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可以確定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玻璃是出自好來居樓上,本案屬于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挂物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案件,應由好來居的物業管理公司對小宇父母的損失承擔30%的賠償責任,共計22.9萬余元。其他業主不承擔責任。

小宇父母和物業都不服一審判決,

向深圳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2010年6月10日,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

撤銷南山法院的一審判決,

由好來居大廈北側的73戶業主每戶補償4000元,

總計29.6萬元。

物業公司不承擔責任。

兩次判決,結果截然相反。

一條黃狗從天而降,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樣的新聞讓多少中國人細思極恐?

(圖爲事發兩年後的好來居大廈 圖源:《南方都市報》陳以懷)

可以看出,由于相關法律的不健全,

各地對于高空墜物傷人的無主案件

判決各不相同,

出現同案不同判,

不同法院意見對立,

上級法院和下級法院意見對立等現象。

4

受害者維權艱難

基于以上種種,

《侵權責任法》于2010年7月1日開始實施,

其中的第87條明確規定:

建築物中抛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該條款也被許多人簡稱爲

“高空墜物連坐”條款,

其中“連坐”一詞意味深長,

畢竟在懲戒的群體中,

除了真正的抛物人,

剩下的絕大部分人都是無辜的,

但是,我們不能忽視“高空墜物連坐”條款發揮的

社會救助功能及預防功能。

庫叔在這裏引述“成都水杯案”中

法院的部分判決表述:

“抛擲物致人損害的糾紛中,建築物使用人不是實際侵權人,法律之所以規定在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情形下,將板子打在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身上,主要是出于對受害人進行救濟的考慮;

另一方面,是督促建築物使用人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針對存在的風險防微杜漸,履行相應的保管、維護和注意義務”。

【注:2011年8月,

27歲的陳濤被成都綿陽商廈掉下的杯子砸傷,

造成創傷性癫痫等嚴重後遺症,

醫療費用欠下十幾萬元。

陳濤起訴整棟商廈138名業主,

最終法院判124家被告各賠陳濤1230元,

共152520元,

是爲“成都水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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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爲受傷的陳濤 圖源:騰訊新聞)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案件的判決,

並不代表受害者得到了救助。

上文提到的“重慶煙灰缸案”的17.8萬賠償,

在2001年就生效了,

但因爲執行困難大,

沒多久就被擱置了。

在此後的12年間,郝先生只收到

3名被告不到2萬元的賠償,

無奈之下,他在2013年提請恢複執行。

“成都水杯案”中的陳濤也遇到此類情況,

直到判決生效2年後的2016年10月,

他仍有5萬多的賠償金沒有拿到。

而近兩年備受關注的“廣州黃狗砸人”事件,

則依舊停留在審理階段。

2018年4月來廣州打工的湖北女子張秀美

被一條從天而降的黃狗砸傷,

造成頸椎多發骨折、頸髓損傷伴截癱等,

後半生要在病床上度過。

現在的她體重從100斤下降到60斤,

整個身體只有頭部能活動,

不能說話,

關節變了形,沒有痛感。

一條黃狗從天而降,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樣的新聞讓多少中國人細思極恐?

(圖爲張秀美的兒子在給她按摩 圖源:澎湃新聞袁璐)

因爲砸人的黃狗是可以自主移動的活物,

且早已跑得無影無蹤,

責任人的認定也成爲本案最大的難點。

當然,也有主動承擔責任的人。

2019年3月1日,

南甯的一名6歲男孩在樓下玩耍時,

被樓上墜落的竹竿砸中昏迷。

同日,扔竹竿的男孩的媽媽上門道歉,

並與丈夫一起去醫院看望受傷男孩,

還湊了4萬元的賠償款交給對方父母,

並表示一定承擔責任,

目前受傷男孩已經清醒過來,

正在接受進一步治療。

不過,在近百件高空墜物傷人事件中,

庫叔只看到這一例自發承擔責任的,

絕大多數案件都找不到抛物者,

受害者最終只能訴諸法律。

然而,

即便“高空墜物連坐”條款

試圖發揮社會救助作用,

在實際執行過程中,

受害者的維權依舊是艱難的。

5

如何防範?

那麽,應該如何

減少、預防高空墜物傷人事件的發生?

先看看其他國家和地區都是怎麽做的。

*新加坡

新加坡法律對高空擲物行爲有明確法律認定,

高樓抛物肇事者不僅要坐牢、罰款,

根據情節的輕重,

其住宅還可能按原來的售房價格或建屋局規定的價格

被新加坡國家建屋局強行收購。

*日本

日本高樓林立,人口密度高,

人們從小就被教育嚴禁高空抛物,

所以人爲高空抛物致人傷害或死亡的事件極少。

日本民法規定,

有關建築物的附屬物

如玻璃等(非人爲故意)落下致人傷害或死亡,

建築物占有者對被害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條黃狗從天而降,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樣的新聞讓多少中國人細思極恐?

(圖爲日本東京一角 圖源:視覺中國)

*美國

美國一些州的社區設有類似意外事故基金,

一旦發生高空墜物難確定責任人等事件時,

受害人可直接通過物業索要賠償。

*中國香港

我國香港專門組成了偵查高空抛物特別隊,

購買先進的數碼設備,

不分晝夜監視高樓,

看哪個位置掉東西了,

就會拍攝下來報警。

香港的法制比較嚴格,

就算高空抛物沒有傷到人也要予以刑事處罰。

香港執業律師陸偉雄就表示,

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規定,如有人自建築物掉下任何東西,或容許任何東西自建築物墜下,以致對在公衆地方之內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者,則掉下該東西或容許該東西墜下的人,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0,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事實上,爲減少此類事件發生,

我們做出過許多努力。

2009年,中國建築標准設計研究院出版發行的

《全國民用建築工程設計技術措施》明確提出:

高層建築不應采用外平開窗,而已經采用外平開窗或推拉窗的,應有加強牢固窗扇,防止脫落的措施。

《北京市住宅建築門窗應用技術規範》也規定:

建築外窗應爲內平開下懸開啓形式,高層及超過100米高度的住宅建築嚴禁設計或采用外平開窗。采用推拉門窗時,窗扇必須有防脫落措施。

房地産開發商若能遵循這些規定,

肯定能減少高空墜物的隱患。

一條黃狗從天而降,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樣的新聞讓多少中國人細思極恐?

對于我們個人來說,

定期檢查自家窗戶、空調支架等,

如有松動及時加固;

不在沿街陽台擺放懸挂易掉落物品;

發現有高空抛物的行爲要及時制止;

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等都是必要的。

要知道,

保護他人,就是保護我們自己。

參考資料:

1.內地女子赴香港購物 被酒店玻璃窗砸中不治身亡|魏雪巍,海外網,2019.1.21

2.飛來橫禍!三個月女嬰慘被24樓扔下的蘋果砸成重傷|趙凱迪,新京報,2018.3.21

2.天降煙頭燙傷合肥2歲女童,母親挨戶查找無人承認|李萌,安徽商報,2018.12.25

3.高空墜物案頻現“連坐”擔責 官司贏了獲賠難|楊凡,北京青年報,2016.12.27

4.深圳好來居高空抛物奪人命案 物業判賠近23萬|陳以懷,南方都市報,2008.3.20

5.千萬富翁被天降煙灰缸砸成弱智 賠償12年未執行|範永松,重慶晨報,2014.5.28

6.高空墜物引發命案,全樓“連坐賠償”公平嗎?|澎湃新聞,2017.9.1

7.“高空墜物”究竟怎麽管?|騰訊大成網,2014.11

8.一樁凶手消失的高空墜物致殘案|袁璐、侯晨晨、王楠,澎湃新聞,2019.1.23

9.高空墜物“連坐”擔責不合理|騰訊新聞·今日話題,2014.6.20

10.南甯一6歲男童被竹竿砸至昏迷 肇事住戶主動擔責|何定堅,南國早報客戶端,2019.3.5

11.2018年4月28日深圳衛視欄目《第一現場》

12.2014年8月20日CCTV-13《朝聞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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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黃狗從天而降,毀滅了一個家庭!這樣的新聞讓多少中國人細思極恐?

總監制:王磊

監制:夏宇

責編:戴麗麗 李逸博

編務:黃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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