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QFII、RQFII新規正式開始實施,各路境外機構也開始密集提交相關資格申請。
證監會官網顯示,從11月1日至11月3日,僅僅3天,已經有11家外資機構提交了《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審批》,分別爲:鼎亞資本(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HardingLoevner有限合夥、瑞達國際資産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昊青咨詢管理有限公司、LAV環球管理有限公司、三星風險投資株式會社、澳帝桦澳大利亞有限公司、克而瑞證券有限公司、開域資本(新加坡)有限公司、金信期盈證券(香港)有限公司、雲鋒資本有限公司。
而在10月30日、31日兩天,有布洛德峰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璞林資本(香港)有限公司、西北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ArtisanPartners有限合夥、博裕資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機構提交審批。
也就是說,在短短5天內,就有16家境外機構集體申請《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審批》。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是我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重要步驟,分別于2002年和2011年實施。
多年來,兩項制度在引入境外長期資金、優化投資者結構、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2020年,隨著我國資本市場進一步對外開放,QFII和RQII制度也進一步放開。
2020年7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彙管理局發布《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規定》,正式取消了QFII和RQFII在境內證券投資額度管理要求。
緊隨其後,9月25日,爲進一步優化完善QFII、RQFII制度,中國證監會等三部門聯合發布QFII、RQFII新規——《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及其配套規則,並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上述新規及配套規則修訂內容主要涉及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降低准入門檻,便利投資運作。將QFII、RQFII資格和制度規則合二爲一,放寬准入條件,簡化申請文件,縮短審批時限,實施行政許可簡易程序;取消委托中介機構數量限制,優化備案事項管理,減少數據報送要求。
二是穩步有序擴大投資範圍。新增允許QFII、RQFII投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挂牌證券、私募投資基金、金融期貨、商品期貨、期權等,允許參與債券回購、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QFII、RQFII可參與金融衍生品等的具體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將本著穩妥有序的原則逐步開放,由證監會商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彙管理局同意後公布。
三是加強持續監管。加強跨市場監管、跨境監管和穿透式監管,強化違規懲處,細化具體違規情形適用的監管措施等。
本文源自藍鯨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