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中國留學生在日本打工,可能會被征收個人所得稅了。
目前,中國留日學生打工所得的工資,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原因是在1983年,中日兩國簽署了《中日租稅條約》。該條約規定,對于接受教育而滯留在日本的中國留學生,如果打工是爲了生計或學費的話,工資不屬于課稅對象。當然需要通過雇主向稅務署申報。
另一方面,該免稅條約同樣適用于在中國留學的日本人。不過實際上日本人留學生在中國打工的比較少,而且日本留學生在中國獲得就業許可的門檻很高,導致大部分日本留學生在中國享受不到免稅待遇。在6月中旬的一次日本參議院結算委員會上,有出席者就指出“應該廢除該項制度”。
據悉,目前來自美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的留日學生,打工已經被征收個人所得稅。只有與中國、韓國、泰國以及印度尼西亞等部分國家之間,保留有留學生打工免稅制度。
據介紹,如果被征收個人所得稅,一定收入以上的工資,大致會被征收20.42%的所得稅。
前年就赴日留學的肖玲(化名),至今未打過短工。她說:“在讀語言學校期間,班上10多名中國留學生,都跟我一樣,從不打工。打工的外國人留學生大部分是來自東南亞國家的。打工交不交稅,不是我感興趣的話題哦。”
日本人網友對此表示:
“中國家庭都很富裕了,加上日元貶值,大部分中國留學生根本就不用打工賺取學費生活費了。所以廢除不廢除免稅制度,都沒有啥影響了吧。”
“本來中國留學生一個月最多能打工84小時,拿到手的就10萬日元上下吧。也就是說,這點收入本來就是所得稅法上的豁免對象。加上現在打工的中國留學生很少,我想實際使用過這個制度的人幾乎沒有。即使廢除這個制度,稅收也不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