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房東在網上聲稱租客把自己的組屋轉租他人,共有21名租客擠在一個四房式單位內,他在接到市鎮理事會通知後訝異不已。
按照租屋條例,屋主有責任確保租客不會把單位轉租給他人,同時也應定期檢查,避免組屋被濫用和産生滋擾問題。因這個組屋單位的屋主違反了條例,建屋局向他們發出警告,但並未向他們下租賃禁令,單位內也沒有21名租客同住。
建屋發展局解釋,這起事件發生在四年前,兩名主要租客未經屋主同意便把單位轉租給他人,共有11名租客同住,並非21人,但屋主因違反條例被警告。
從2020年至今年上半年,建屋局共展開1萬4000次組屋稽查行動。兩年半以來,建屋局共發現338起違例案件,並已向違例屋主采取行動,其中有17人的單位被當局強制征收。
根據建屋局提供的數據,當局每年平均展開約6500至7000次組屋稽查行動。因在2020年疫情阻斷措施期間沒能例行檢查,那一年的稽查次數較少,近5900次。違反出租條例的行爲包括新加坡公民家庭在未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例如還沒住滿最低居住年限便出租單位;屋主符合條件但未取得建屋局批准擅自出租;以及新加坡永久居民家庭只能出租房間並須繼續住在組屋內,卻將整個單位租給他人。
建屋局星期四(11月3日)回複《聯合早報》的詢問時說,這名房東Brendan Yee在博客上描述的事件發生在四年前。
當局當時接獲公衆反饋,指屬于房東父母的組屋單位出現過于擁擠的情況後,于2018年7月展開調查。根據建屋局條例,四房式組屋單位最多只能租給六人,結果建屋局調查發現,這個單位共有11名租客同住。兩名主要租客未經屋主的同意,把單位轉組給其他人。
建屋局說,會對違反出租條例的屋主實施恰當的懲罰,包括罰款以及把組屋單位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