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罪名成立,被告將面對終身監禁或坐牢最長10年,外加罰款。
案展12月15日過堂
警方後來在中國執法機構的協助下,在今年9月23日將康錫明帶回新加坡,他在同日就被商業事務局逮捕,隔天被控上法庭。
若罪成可面對終身監禁
2007年因涉嫌失信客戶款項被通緝,前律師潛逃15年後落網。他早前被控失信客戶近9萬元後,星期五(11月18日)被加控兩項嚴重失信罪名,指他失信三名客戶近2萬6000元。
被告不獲准保釋,案展12月15日過堂。
有客戶向律師公會檢舉被告,三司特別庭隨後在2009年將他除名。
康錫明在1992年畢業自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律系,同年獲執業資格。他在2002年曾以商業事務局副檢察司的身份,參與前霸菱銀行(Barings Bank)交易員尼克·利森(Nick Leeson)僞造文件及欺騙的國際矚目大案。
被告康錫明(55歲)早前面對一項嚴重失信的控狀,指他在2007年6月11日至25日間,擅自挪走兩名客戶8萬8000元。他在星期五被加控兩項嚴重失信控狀,分別指他在2007年4月26日至5月5日間,從一名客戶托管的2萬8000元中失信1萬1331元,以及在同年5月9日至25日間,從兩名客戶委托保管的3萬3400元中失信1萬4591元。
被告早前被指卷走客戶的款項後,在2007年8月潛逃國外。警方展開調查後,對他發出拘捕令,也通過國際刑警對他發布紅色通緝令。
康錫明在2002年獨資經營David Khong & Associates律師事務所約五年,2007年中旬結束業務後加入沈及王律師事務所(Sim & Wong LLC),約兩個月後不知所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