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冠鹎和白腰鵲鸲一般被當作寵物販賣或用于鳥兒歌唱比賽,導致它們的野生數量大減。
國家發展部長李智陞在文告中說:“將兩種鳴鳥列入附錄的提案,反映了新加坡作爲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締約國,與區域和國際夥伴合作,致力解決非法野生動物貿易的全球問題。我們的兩項提案都被采納,令人鼓舞,新加坡將繼續推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貿易方面的重要工作。”
黃冠鹎和白腰鵲鸲列入瀕危動植物國際公約附錄,能更好地保護這兩種飛禽的生存免受非法野生動物貿易威脅。
有這類野生飛禽的國家雖制定條例防止偷獵,但它們仍遭非法捕獲、走私和交易。
有關黃冠鹎的修訂內容將在會議後的12個月生效。有關腰鵲鸲的修訂內容則將在會議後的90天,即2023年2月23日生效。兩項修訂也將在11月25日的全體大會上核准。
新加坡連同馬來西亞和美國因此倡議將黃冠鹎列入公約附錄一,通過後,將禁止與野生捕獲的黃冠鹎相關的國際商業貿易。新馬兩國也倡議把白腰鵲鸲列入公約附錄二,通過後,白腰鵲鸲的貿易將受監管。
國家公園局星期二(11月22日)發文告,宣布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簡稱公約)第19次締約方會議于11月21日通過了將黃冠鹎(Straw-headed Bulbul)列入公約附錄一,以及將白腰鵲鸲(White-rumped Shama)列入附錄二的倡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