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二姑姐(編注:粵語,三姑媽)時我還小,她是祖父手裏嫁出去的,所有華人婚嫁禮節悉數齊備,那根本不容置疑。而我只記得婚宴那裏有個大遊樂場,有旋轉木馬,後來知道,是大世界的舊詠春園。
嫁三姑姐那時,祖父已經不在了,一切嫁女事宜,皆由祖母親自當執行導演。
60 年代初,華人禮俗當然是要堅守的。過大禮那天,可大陣仗了,不過那大陣仗,並非指一擔擔一疊疊挑過來的禮盒,也不是指禮盒裏那對搖頭擺腦的生雞、椰子、甘蔗,或三粒星萬蘭池(編注:東南亞把“白蘭地”翻譯爲“萬蘭池”)及諸多禮品;“大陣仗“說的是黑街裏的三姑六婆,全軍出動,嚴陣以待,幫忙看,幫忙數,幫忙點,她們個個比現場標會(編注:早年新加坡的一種民間借貸的互助會)還要亢奮,比自己嫁女還要緊張。
三姑丈是小康之家,純廣東人(編注:父母都是廣東人),當然那就不能托辭,肯定要把禮節給做足了。爲了這過大禮,之前兩家信息交換並不亞于今日的繁忙手機;這項不能免,那項也不能少,什麽時辰過門,什麽時辰回門。總之相互派人過招,雙方雖禮貌周周,談的卻都是自己面子上的事。搞到最後達成協議時,連平日搓得圓按得扁的三姑姐,都累得快不成人形,說,“真的,一次就夠了”。
輪到四姑丈,有點難題了。
他們家是福建人,婚俗稍有不同。而對方母親的守舊程度大概也不輸給我祖母。
天啊,真的是一只雞一只鴨,究竟是在結婚還是在談判呢?祖母堅持禮餅六個顔色四種餡料,他們說他們的禮餅就是一種款式一個味道,祖母說過門後當天下午女兒就要回門,對方說他們親戚多,一定要逐個奉茶完畢,有些親戚還住到紅沙厘(編注:實龍崗)那麽遠,恐怕來不及。
祖母說,過了大禮你兒子就暫時不能來看我女兒了,可我四姑丈四姑姐都是馬鈴薯一族(編注:洋派),每天幾乎就粘得跟相思鳥一般。祖母火了,派人去密駝路准親家母那裏投訴。
回來的人,神形俱備地學舌:“那位奶奶說,對啊,對啊,我也知道啊,可我兒子是個紅毛派(編注:洋派),你女兒也是紅毛派,不給他過去,你女兒還會偷偷跑過來呢,那你說怎辦好?”
感覺祖母是妥協了不少。尤其看到他們結婚照片,新郎作出欲吻新娘狀——肉酸,肉酸(粵語:肉麻),有人這樣影結婚相的嗎?
五姑姐,婚姻來得有點遲,但我看她自己從來沒急過,急得是祖母。
她是在銀行工作時認識我五姑丈的。認識沒多久,也就談婚嫁了。這位五姑丈,圓臉,隨和,討喜,見到祖母就是微笑,還有點頭。他一直表示不太聽懂我們的話,也表示不太會說我們的話。但真正驚嚇到我祖母,是他把父母帶來,雙方父母見面的時候。
他母親穿的是紗籠(編注:馬來人傳統服裝)。
這下可好了,連溝通都不必了。
我五姑姐五姑丈都是虔誠的教徒,他們在小印度附近一間教堂進行了中午婚禮。婚禮之後,就安排去一家大酒店裏舉行雞尾酒宴會,一直搞到晚上六點多才回門敬茶。我只記得,親戚們在家裏一直笑眯眯打圓場,而祖母卻傻怔怔坐在她的梨花木太師椅上,那模樣,就像張愛玲先生寫過的 ——“她身體裏好像有些什麽東西突然一下子就碎裂了”。
幸好,唯一補償是,幾天後,女家自己也宴開數十酒席款待親友,就在大華酒家。臨開席,我祖母還喃喃自語,“哎唷我都忘了,不知道親家那頭吃不吃豬肉的?”
“吃,”我安慰她,“愛吃著呢。”
本文取自《仔魚時光》一書,原篇名爲《嫁女傳奇》,感謝作者吳偉才授權轉載。
吳偉才(1951年-),新加坡本地作家、畫家,曾背包旅遊多年,目前專注繪畫。
在他年紀很小時候,父母便離異,吳偉才由祖父母和姑姐們帶大。他祖父開金鋪,店屋二樓住著一批打金師傅,吳偉才小時候愛吃魚,又像魚一樣在大金師傅身邊遊來遊去,得了“仔魚”這個外號。
(童年時代的吳偉才)
《仔魚時光》用說書人通俗的手法,書寫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童年日常,側寫新加坡的曆史和那個年代人們的價值觀。
吳偉才1979年開始專業寫作,曾在《明報周刊》寫專欄“泥土手記”,在香港結識金庸、倪匡、亦舒、林振強等人。
《聯合早報》報道,金庸從前每年要到新加坡住幾天,吳偉才幫忙張羅機票住宿。吳偉才曾經請教:“查先生,小說怎麽寫才好看?”金庸就用他帶有上海口音的廣東話說:“很簡單的嘛,最重要是好看。”怎麽個好看卻沒說清楚。後來再問,金庸讓吳偉才好好思考“怎樣才好看”,最後吳偉才翻了翻金庸小說才想通:原來是章回小說裏說書人的傳統!其實就是他自小愛看的中國古代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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