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議會成員本周宣布,他們決定廢除一項禁止男性之間發生性行爲的刑法,因爲多年來批評者一直認爲這項殖民時代的禁令具有歧視性。
這條法規是近100年前在英國控制下加入新加坡刑法的,它威脅要對與其他男性發生任何形式的性行爲的男性處以兩年以下的監禁,即使性行爲是自願的並且是在私下發生的。盡管新加坡的LGBTQ+活動人士承認,上述法律,即第377A條,已經有幾十年沒有執行了,但他們仍然慶祝宣傳團體Pink Dot在提到廢除時告訴法新社,這是 “LGBTQ+平等的曆史裏程碑”。
法律部長K.Shanmugam周一在國會發表的講話中說,由于男性之間的性行爲與新加坡的 “公共秩序問題 “無關,因此從事這種行爲不應該被定罪。在呼應本周討論解除禁令的議會會議的主旨時,尚穆根還說,將決定權交給法院可能會對 “對家庭政策産生影響”。
該修正案規定,法院不得挑戰該定義以及與婚姻有關的政策,而是將所有關于這些事項的決定留給行政和立法機構。實際上,該修正案大大限制了在新加坡爲LGBTQ+人群實現合法婚姻的可能性。
針對這兩項議會決定,新加坡總理李顯龍說他對這些結果感到 “高興”,並在臉書上稱這兩項憲法改革是 “平衡的、明智的進步”。
“這個結果本身意義重大。他寫道:”我們正在取消對男性之間性行爲的歧視–這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而且不僅僅是對新加坡同性戀者而言。”同時,我們正在保護婚姻的定義–作爲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之間的結合–免受憲法挑戰。總的來說,這些都是平衡的、明智的前進步驟。”
議會周一指出,通過這兩項法案旨在 “解決支持和反對廢除 “新加坡以前的禁令的各方的關切。
然而,法新社報道說,一旦第377A條被廢除,該國的LGBTQ+社區的反應是松了一口氣。據法新社報道,羅伊-陳(Roy Tan)是一名醫生,他曾在法庭上挑戰這項現已失效的法律,但沒有成功,他說他感到 “感謝並有幸見證了我們長達12年的廢除鬥爭的終點”,然後將廢除稱爲 “新加坡LGBT社區曆史上新篇章的誕生”。
據報道,陳對該媒體說:”隨著法律的廢除,我們可以逐步拆除阻礙同性戀公民的能見度和進步的障礙,因爲不再有偏見對待的理由。”而被認定爲39歲同性戀者的本傑明-薛說,廢除法律可以幫助社區開始 “打開大門,就我們在新加坡的同性戀生活進行坦誠的對話。” 據法新社報道,Xue稱憲法修正案 “現在是一件令人不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