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養父生前是屠宰場員工,七八年前退休,約五年前中風,養母原本在超市和咖啡店工作,三年前罹患肺癌,案發兩個月前去世。
案件星期五(12月2日)再次過堂時,控方說心理衛生學院的醫生要求把被告還押多三周,以便繼續對她的精神狀況進行評估。
根據《聯合早報》早前報道,被告的養父養母因膝下猶虛而決定領養孩子,把在馬來西亞剛出世的被告帶到新加坡撫養。
31歲的陳秋燕面對一項謀殺控狀,指她于11月3日晚上8時至翌日淩晨5時25分,在盛港河谷通道(Rivervale Drive)第190A座組屋一個15樓單位謀殺67歲養父陳亞邦。
被控在盛港組屋單位內謀殺養父的女子,被令還押監獄多三周,以便繼續進行精神評估。
她要求以華語溝通,並在通譯員把控方的要求傳達後點頭示意,輕聲回了一句:“好的”。
法官批准控方要求,把案件展延至12月23日過堂。
謀殺罪名若成立,被告將面對死刑。
法官之前下令被告還押三周進行精神評估。
被告目前還押樟宜女子監獄,她在星期五通過視訊出庭時,神情看起來相當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