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指被告有暴力行爲的前科,這次只是因爲他沖動地下定論,認爲傷者偷了他的雨衣雨褲,便動手打人,因此促請法官判他至少一周監刑和罰款4000元。
女送餐員隔天到綜合診療所看醫生,醫生發現她左耳有血迹,耳鼓膜也有個小孔,便給了她一天的病假。
被告是37歲的謝國安(音譯,送餐員),他面對三項控狀,星期一(12月5日)早上承認其中兩項,包括一項蓄意傷人和一項惡作劇的罪行,另一項抵觸防止騷擾法令的罪行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一怒之下,被告搶走對方價值2000元的手機,狠狠地往地上砸去,手機嚴重損壞,並且無法修複。被告也拳打女送餐員的頭,還推搡她,導致她摔倒。附近路人見狀,立刻上前制止,被告才隨之離開。
送餐員指同行偷了他的雨衣雨褲,不僅砸爛對方手機,還將對方打得耳朵流血,被判坐牢一周和罰款3000元。
買了香煙後,女送餐員回去取腳踏車,打開腳踏車上的儲物箱,裏面裝著她的Deliveroo雨衣。
調查揭露,去年1月17日下午2時30分左右,一名42歲女送餐員到榜鵝綠洲台(Oasis Terraces)的便利商店購買香煙,見被告在等訂單,就跟他搭話。
此時,被告上前指責女送餐員,說她偷了自己的雨衣雨褲。女送餐員矢口否認,兩人因此吵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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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最終判他坐牢一周和罰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