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紀律審裁庭早前所發出的判詞,高庭助理主簿官代表最高法院上訴庭,在2020年9月向律師公會投訴迪舒沙。投訴涉及屬于李及李律師事務所的迪舒沙在2018年12月與隔年1月間,代表同屬一個集團的藥劑與護膚用品公司Amber Compunding Pharmacy與Amber Laboratories(簡稱Amber)所處理的一起民事訴訟。
律師議員迪舒沙因被指協助客戶向法庭隱瞞證據,被紀律審裁庭裁定他專業行爲不當,案件接下來移交給三司特別庭決定迪舒沙所應接受的處分。
在迪舒沙未接手官司之前,Amber在沒有獲得法庭批准的情況下,擅自把與案件有關的文件與資料披露給其他人,包括多個監管與調查單位。由于法庭早前已指示官司的訴辨雙方不准把相關文件與資料外泄,Amber這麽做等于是違反庭令。
三司特別庭未定下審理這起紀律案件的日期,到時候,迪舒沙可針對所面對的指控做出答辯,而律師公會則會對迪舒沙所應面對的處分,包括是除名或應吊銷律師執照長達多久,進行陳詞。
荷蘭—武吉知馬集選區議員迪舒沙否認做出任何違反律師專業操守的行爲。代表他的陳志明高級律師告訴《聯合早報》,迪舒沙無疑在紀律檢舉案所涉及的事件中秉持了最高的誠信標准,“我們接下來會針對指控做出強烈的辯駁,並且要求(三司特別庭)將指控駁回。”
審裁庭說:“我們明白當碰到刁鑽的客戶時,律師很難執行其職責,但正是這樣的時候,一名律師必須堅守他或她對法庭的職責。”
迪舒沙在2018年12月份正式成爲Amber的代表律師,並且在隔年1月29日提出申請,要求法院准許客戶對外分享相關文件與信息。不過,紀律審裁庭認爲,迪舒沙明知道Amber其實早已擅自使用相關文件的資料,但他在向法庭提出申請的過程中沒有披露此事,等于是協助客戶隱瞞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