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30歲的許凱祥(譯音)只擁有能開自動排擋的3A級駕照,但他案發時開的卻是手動排擋羅厘。他事後被控三項罪名,其中一項魯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在2019年10月獲判無事省釋。
他同年10月承認一項無照駕駛和一項沒有汽車保險駕駛的罪名後,被判罰款14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一年。
驗屍庭揭露,許凱祥曾在兒時動過兩次次心髒手術。他事發前一晚吃了咳嗽藥,盡管淩晨1點才睡,但事發時並未感到發困,也沒用手機。
控方在庭上指出,驗屍庭針對三名死者展開的死因研訊已有結論,控方審查相關證據後,決定向法官申請判羅厘司機上述罪名無罪。
許凱祥稱,他當時突然感到頭暈目眩,醒來時才發現出了車禍,自己完全不記得事發經過。
四年前楊厝港地鐵站外羅厘失控撞死三路人案,羅厘司機原本面對的魯莽駕駛致死罪早前獲判無事省釋,法官在星期五(12月9日)批准控方申請,判他無罪釋放。
研訊報告指出,血壓升高或血液流通降低都可導致暈眩,被告暫時暈眩可能是心髒病所致。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2018年4月23日上午9時37分,地點是宏茂橋6道往瑪麗蒙路的路段,三名路人當時在人行道過馬路,結果被羅厘撞死。三名死者是蔡清通(86歲)和他的大女兒蔡愛華(58歲),以及他們的朋友葉順發(63歲)。
驗屍庭在2020年針對三名死者死因展開研訊,裁定這是一起不幸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