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發言人受詢時證實星期五下午1時50分接獲通報,民防人員抵達現場後,強行入屋救火。火患涉及單位樓上一臥室的物品,民防人員使用一支水槍滅火。
這起火患發生在星期五(12月9日)下午近2時,地點在後港中心第834座公寓式組屋的二樓單位。
讀者林先生(38歲,侍應生)事發時剛好搭巴士經過該處,看見至少有五輛消防車和四輛警車到場,也發現組屋二樓冒出滾滾濃煙,立即通知《新明日報》。
也有居民看見單位冒出火焰,窗戶也被燒裂,民防人員抵達後,10分鍾內撲滅火勢。
住在隔壁的鄰居菲利普(23歲,學生)受訪說,先聞到隔壁傳來煙味,以爲鄰居在燒香祈福,不以爲意。
記者隨即趕往現場,當時火勢已被撲滅,失火單位外牆和走廊天花板都被熏黑,滿地灰燼與玻璃碎片。
“不久後我就聽到隔壁鄰居的女兒大喊救命,外出查看發現住在隔壁的少年也跑了出來,我馬上致電民防,並立即和家人逃到樓下。”
當局表示,在民防抵達前,約有20人自行疏散,無人在事故中受傷。起火原因仍在調查中。
他透露,失火單位住著男屋主與一對子女,男屋主在事發半小時後趕回家。
父親外出時,兄妹獨自在家遇火患,妹妹高呼救命,兩兄妹一起奪門而出,約20居民也自行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