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前,新加坡一位19歲的年輕人的生命永遠消逝在了一場大火中……
全島消防局舉行告別儀式 今天上午8點,新加坡23個消防局響起了火警警報聲,爲火場殉職的吳宏澤上士(原爲中士,被追授)舉行告別儀式。新加坡民防部隊總監葉偉德在儀式上發表講話:“他(吳宏澤)的去世對民防部隊的每個人都造成了沉重打擊。……我們將記住他的無私精神、專業精神和責任感。讓吳宏澤上士成爲我們新加坡民防部隊前進的動力。”民防部隊總部以及各消防局全體都默哀一分鍾致敬。
(全體致哀。圖源FB:SCDF)
(民防部隊總部默哀)
(中央消防局默哀)
(盛港消防局默哀)
早在3天前,新加坡總統哈莉瑪就在臉書上發文,向吳宏澤親友致哀。
新加坡內政部長尚穆根也發文致哀,表示內政部會協助吳宏澤的家人共渡難關。
新加坡內政部政務部長、國會議員孫雪玲也在葬禮當天發文。
民衆冒雨送別最後一程中午1點,新加坡民防部隊在征得吳宏澤上士家人的同意後,在萬禮火葬場舉行了葬禮。民衆和他的戰友們都冒雨出席,護送他最後一程。巧合的是,當戰友們把他的靈柩剛擡上消防車改裝的靈車時,天上突然飄起了綿綿細雨,似乎老天也在爲此哭泣。
在靈車距離火化場越來越近的時候,雨勢也越下越大。 現場的戰友和民衆們都伴著哀樂,默默地在雨中,隨著靈車,一步步往告別大廳走去。 “新加坡眼”董事長許振義三次火場曆險
至今後怕我曾在新加坡民防部隊任職近六年。其中一半時間在前線,包括在宏茂橋消防局(中國稱消防中隊)當隊長,以及在武吉知馬消防局當局長;還有另一半時間在總部,擔任新聞發言人,新聞發言人要到一線,實際上,我在新聞發言人任上,親曆的火災和拯救比在一線工作時多得多。(作者許振義,1994年至2000年在新加坡民防部隊任職)說實話,如果有人問我,消防前線工作危險嗎?我肯定答複危險;如果接著問哪種火災危險?我肯定會答複:化工廠、船廠、地鐵、辦公高樓……我想都不會想到組屋救火有多危險。直到吳宏澤犧牲。當年我自己在前線消防局工作,出門上班時,有時頭腦裏會閃過一絲念頭,誰知道今天會有什麽火警?誰知道今天災場會發生什麽事?誰知道今早出門上班,下班之後是否還能向往常一樣回到家?但是,這樣的念頭也只是一閃而過,實際上並不在意。當然,當年沒有社交媒體,沒有智能手機,這類念頭只會在腦海中閃現,不會記下來,更不會拿出來曬。(在消防學校接受滑杆訓練) 盡管在消防前線只有短短五年多時間,我卻有幾次與死神擦肩而過。 第一次,也是最令我後怕的,甚至到了今天,事情已經過去25年,我想起來還是不寒而栗。 那是1996年,我剛從民防學校以第一名的成績畢業,派到宏茂橋消防局,擔任第一隊上尉小隊長。 有一次,我們在宏茂橋組屋進行公開演習,其中一個欄目是用60米雲梯車,伸到18樓的組屋走廊,然後把假人從走廊撤到雲梯,然後救下。 當時,我和一名消防班長站在雲梯的拯救籠裏。雲梯伸到18樓時,剛好我的上司和他的上司站在走廊上,觀察著我們。 (作者參加過的另一次消防演習)上司的上司是中校區長,大概四五十歲,是個老消防了。他叫我:“你跨過來”,讓我從雲梯的拯救籃跨到組屋走廊上去。我于是把第二安全帶交給我上司,讓他在組屋走廊找個固定點系好,這是標准作業。沒想到,區長這時說:“系什麽系?膽子那麽小,直接跨過來!”我一來年輕氣盛,二來當時前途似錦,哪能在上司的上司面前認慫?想都不想,直接跨了過去。正在我跨開腿時,可能是來了陣風,也可能是自己擡了腿,重心有點不穩,感覺晃了一下,我急忙跳了過去。當然,這一跳,我安全著陸。否則,哪還有今天在這裏給大家寫這個。但是,就在我跳進走廊,站穩之後,我忽然後怕,並且十分後悔。又不是在搶險救人,怎能在毫無意義的情況下做此高度冒險之事?如果真出事,別說“烈士”了,評價肯定是“愚蠢之至”,轉移安全帶固定點,這麽簡單的標准作業,竟然也不做?還第一名畢業?只有一句評語,輕于鴻毛。還好命大。另外一次,在我新聞發言人任上,大士軍港對面的化工廠大火。我接到通知之後,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當年衛星導航還沒普及到消防隊,一般來說,我接到火警趕赴現場,一定得翻看地圖,然後一路摸索過去。這次根本不必。因爲我開著車在PIE高速路上,老遠就見到很濃很濃的黑煙,筆直沖向天空。我只要朝黑煙一路追去就行。到了現場之後,一片火海。最可怕的是,一個個200公斤灌滿了化工品的儲存桶,受熱久了之後,一個個爆炸,有些射向天空,然後砸下來,砸到哪裏,哪裏就升起一片火。(化工廠大火,作者親曆)有一個甚至還射到馬路對面的大士軍港裏。突然,碰的一聲,另一個砸到離我十幾米的位置。還好我戴著頭盔,穿著消防服,冒起的火沒燒到我;也還好化工桶沒直接砸中我,否則戴頭盔也沒用。命不該絕。還有一次,也是在新聞發言人任上。當時,有個新蓋的商場兼辦公樓在做內部裝修,地下層有個空間,裝修工人用來儲存油漆,失火了。 (接受媒體采訪)我到了現場之後,領了呼吸設備,就進地下層了。很快,就兩眼一抹黑,什麽都看不到了,連帶著強力手電筒也沒用,因爲黑煙太濃了,而且在地下層,散不出去。我摸著導繩,雙腳感覺著地上鼓著的消防水龍,一步步摸索向前。摸著走著,摸索了蠻長時間,眼前仍是一片漆黑,只聽到噼噼啪啪的火聲。忽然,眼前的一片黑,逐漸見到了閃爍的火光,一步步趨近,火光越來越明顯。終于,來到了火點。有兩個消防員在那裏噴水搶救。我忽然想起,其實,消防條例規定,佩戴呼吸設備進入火場,必須兩人一組。這原本是鐵律,但是,由于我當時不是前線人員,而是新聞發言人,並不配備搭檔,其實,不應該孤身一人深入火場,但我忘了。有時,在現場一興奮起來,就忘了很多根本不該忘的鐵律。還是那句話,命大。如果我在火場中走失,呼吸設備只有30至45分鍾壓縮空氣存量,火場彌漫著毒氣,而且沒有人知道我深入火場,走丟了都沒人知道,那麽,情況就很難說了。還是那句話,命大。我經常說,明天和犧牲,不知道哪個先到,尤其忘了鐵律的我,更是在玩命。所以,我不適合當消防。消防要的不是膽大,而是要膽大心細。消防隊不希望出英雄,因爲每個英雄背後都是悲痛和心碎。不僅消防,很多崗位如警察、邊防、醫護人員、建築工人、碼頭工人,甚至巴士司機,其實也都是如此。珍惜每一天。願逝者安息,生者堅強。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