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閱讀快速公路開電板車還闖紅燈 騎士被網民怒斥右轉與電單車相撞導致51天大女兒身亡騎士重傷 男子罰5000元吊牌五年
不久後,傷者醒了過來,呼吸正常,但無法動彈,右手臂也在流血。
電動踏板車超重且沒登記,青年走道超速騎行失控撞飛四旬婦,事後一度嚇得逃到女友家藏起來,最終難逃法網,星期一(12月19日)被判接受五天短期拘留令。
被告面對四項控狀,包括一項疏忽行爲導致他人重傷以及三項抵觸活躍通勤法令(Active Mobility Act)的罪行。被告已在9月認罪,案件展至星期一下判。
根據案情,案發當天,被告高速騎著電動踏板車行駛在有蓋走道,車速快到失控,結果撞飛46歲婦女佘涵儀,導致對方往後摔,頭部先著地,瞬間失去意識。
根據《活躍通勤法令》,電動踏板車速度不能超過每小時25公裏,重量不得超過20公斤,手把寬度不能超過70公分,而且必須符合UL 2272防火標准。
警方通過電眼畫面鎖定被告的身份,于案發兩天後在他家將人逮捕,電動踏板車也被查獲。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今年3月23日下午12時55分,文禮道第186座組屋附近的有蓋走道發生一起“撞後逃事件”,20歲青年王冠昀隨後被控。
數名路人上前幫忙,被告喊了一聲,見傷者沒有回應,也沒有上前檢查傷勢,稱因害怕又不知道該怎麽辦,選擇逃離現場,跑到女友家去。
電動踏板車是被告在網上購買的,以現金交易,並沒有登記。經過陸交局的檢測,電動踏板車重達29.72公斤,手把71公分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