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星期三(12月28日)晚上10時多接到通報,指在馬西嶺彎需要援助,警員趕到現場時,發現一名37歲男子被灼傷,在神志清醒的情況下被送到醫院。
涉案的65歲男子在現場被捕。他星期五以企圖謀殺的罪名提控,如果罪名成立,他將面對終身監禁和鞭刑,或長達20年監禁和罰款或鞭刑,或兩者兼施。
控狀顯示,被告鄭慶福(譯音)被指用促燃物(accelerant)潑在受害者身上,然後用打火機點火燒人。
控方表示需要時間取證,要求將被告還押中央警署一周協助調查。
戴眼鏡的被告,星期五穿紅色有領汗衫,通過視訊方式面控。
37歲男子被潑促燃物(accelerant),還遭人用打火機點火燒人,65歲男子星期五(12月30日)被控企圖謀殺。
法官批准控方申請,案展2023年1月6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