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星期四早上判被告坐牢20個月,外加罰金5萬零500元。
被告邵坤通(60歲,譯音),案發時是盛裕集團屬下Surbana Site Supervisors私人有限公司(簡稱SSS)的常駐技師(Resident Technical Officer),去年2月8日離職。他共面對九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的控狀。
監督預購組屋項目工程,男子在32個月內,向七家分包商收賄5萬零500元,星期四(12月29日)早上被判坐牢20個月,以及歸還賄金。
預購組屋項目工程有約10家分包商,當中七家按階段收取酬勞。
被告知道如果給分包商差的評估,分包商或無法及時收到錢,或因無法准時交貨而被罰款,或花更多錢和資源才能完工。因此,他分別向七家分包商透露,雙方必須“合作”,而分包商也知道被告在索賄。
爲避免麻煩,七家分包商在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2月3日期間,共給了被告5萬零500元賄金。被告還指示分包商以現金方式交易。
案情顯示,被告自2003年起便擔任常駐技師,月薪5500元。
SJC後來通過SSS,讓後者提供常駐技師,監督工程。SSS則在2018年6月,委任被告爲該項目的總常駐技師,職務包括監督10個下屬、到工地監督工程進度、爲分包商工作表現評估等。
被告在2021年2月4日被捕時,已花掉1萬5450元,警方起獲剩余的3萬5050元。
外加罰金逾5萬
建屋局在2017年與Surbana Jurong Consultants私人有限公司(簡稱SJC)簽署協議,讓後者爲盛港預購組屋項目Rivervale Shores提供顧問服務。項目有16座組屋,共2500個單位。
被告獲准下個月25日開始服刑,目前以8萬元保釋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