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安全起見,民防人員和警察疏散同座組屋約20名居民。
警方的調查還在進行中。
記者事發隔天(20日)下午到現場,附近還能聞到燒焦味,單位的鐵門被鐵鏈上鎖,有六七名工人在粉刷單位外牆。
根據陳姓居民的繪述,她在下樓前看見警察和民防人員大叫還在失火單位裏的屋主開門,但屋主拒絕,甚至堅持沒有失火,民防人員不得已才破門進入。
這起火患發生在星期四(1月19日)晚上9時零5分左右,地點在後港91街第976座組屋八樓的一間四房式單位。
陳姓居民說,這已是失火單位五年內第二次發生火患,上一次疑是屋主在客廳抽煙,煙蒂不慎點燃客廳的物品。
住在失火單位的60歲男屋主在清醒的狀態下送往盛港綜合醫院治療,他事後在造成或助長導致危險火患風險的罪名,以及蓄意傷害公務員以阻止後者履行職責的罪名下被逮捕。
住在失火單位隔壁的明月(30歲,幼兒園教師)說,事發時,走廊傳來急促的腳步聲,她開門看見民防人員,並跟隨指示疏散到樓下。“失火單位當時冒出不少白煙,但火勢看似已被控制。我們晚上10點過後才陸續被允許上樓。”
“他(屋主)原本跟母親同住。他的母親健談,曾透露兒子是憂郁症康複者,但自從他的母親五年多前過世後,他的行爲開始出現異常,除了兩次失火事件,還曾拿著菜刀在走廊徘徊。”
該區議員黃玲玲也到場向居民了解情況。她告訴《聯合早報》,有居民反映失火單位的屋主可能患有憂郁症,目前一個人住。據她了解,屋主的傷勢已穩定,接下來應該會安排他到心理衛生學院接受精神評估。“我相信涉事的男子沒有蓄意傷人的意圖,也希望大家能夠多關注身邊需要幫助的人,了解他們需要哪些協助,釋出更多的包容。”
陳姓居民(60歲,家庭主婦)則說,事發時她正要出門,一踏出家門就看見失火單位的窗口冒出白煙。“我從單位的窗口望進去,看到屋主在客廳點燃地上一堆物品,我心知不妙,立刻通知先生報警。”
據了解,兩名警員是在疏散失火單位內的男子的過程中,吸入過量濃煙而感到身體不適。他們目前情況穩定,已經出院。
民防部隊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證實火患涉及單位客廳的物品,民防人員接獲通報後趕抵現場,撬門進入失火單位,並用一支滅火器撲滅火勢。
初步調查顯示,火勢是被蓄意點燃的。
警察部隊答複受詢時證實,兩名分別爲26歲和28歲的男警員,事後在清醒的狀態下送往中央醫院治療。
後港一間四房式組屋單位失火,男屋主被指在客廳蓄意起火,結果導致自己和到場救援的兩名警員吸入濃煙,三人送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