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三巴旺彎的一名新加坡男子,因爲沒有定期給寵物貓餵食和提供飲水,導致寵物貓死亡。
據鄰居介紹,她突然發現公寓裏有一股非常難聞的氣味,氣味正是從該男子居住的房間傳出。
鄰居知道該男子養過貓,于是發信息詢問他家裏的貓是否出了意外。上次見到該男子已是兩個月之前,鄰居懷疑他家裏的貓出事了。
然而男子沒有回複信息,也沒有接聽鄰居打的電話。公寓裏的惡臭越來越濃,最後在男子家中發現了貓的屍體。屍體已經腐敗,這正是惡臭的根源。
隨後,該男子因爲不餵寵物貓且致其死亡而被指控,並最終判決處罰10000新元。
根據新加坡實施的《動物和鳥類法》,以不合理方式給動物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將面臨最高15000新元的罰款、最高18個月的監禁。
罰款雖然不能挽回小貓的生命,但該男子還是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了代價。
惡行就應該有懲罰,要不然這世界上的養貓之人都可以隨時遺棄自己的貓?這不該是被鼓勵的行爲。
既然養了貓,那養貓人自然就需要對家貓負責,我想這應該是對生命最起碼的尊重吧?
我們不能因爲貓咪弱小,而在一念之間就決定了貓的生死。我們沒有這樣的權利,如果有人覺得有,我覺得這恐怕是狂妄自大了。
家貓雖說不一定非要被當作家人那麽重視,但起碼的尊重還是要有。
給貓提供新鮮的食物、清潔的飲用水、幹淨的貓砂盆和安全的居住地,這些事並不是太難做到。
或許,當貓生病的時候,我們猶豫是否要帶貓去醫院看病。現在去寵物醫院看病太貴了,對一些人來說,這在經濟上可能確實會造成負擔。
如果是在經濟壓力下你猶豫了,拒絕治療或許不能說完全錯誤,多少也情有可原吧?
畢竟有時候人生病了都無錢治療,又何況是貓。
在那種情況下,如果你放棄了對貓的治療,那也不能說你漠視生命。有些時候,沒錢確實沒辦法看病。
但是,對于像給貓提供簡單基礎生活物資的這種情況,我想每一個養貓人都應該做到才對吧?
- 好的貓糧雖然貴,但也有性價比高的貓糧不是嗎?再不濟,給貓餵食你吃的飯菜,那也是選擇啊!當然,我們並不推崇這種飲食方式。
- 若是你應公出差,沒有時間在家照顧貓咪。那你也可以把貓托付給自己的朋友,或者是讓朋友偶爾讓門餵餵小貓,清潔下貓砂盆吧?
- 要是不方便麻煩朋友,你也可以把貓拿去寵物店寄養,總會有辦法解決暫時的困難吧!
直接給貓斷水斷糧,貓咪因此而餓死,我實在不知道這種人是出于何種心理。
你既然養了貓,那你曾經也應該喜歡或者是接受過它吧,怎麽如今就變成了這般模樣?
是因爲在養貓之後才知道養貓並非想象中那麽簡單,于是便産生了厭惡之情,然後通過這樣的方式讓貓在絕望中死去嗎?
就算你養的貓很不聽話,會攻擊人,但你又有什麽資格用這種方式去剝奪它的生命?
據說那名男子的妻子剛剛生完小孩,看樣子他似乎也有一個完整的家庭。在這種情況下,他爲什麽會選擇給貓絕水絕食呢?
有時人的心理真的讓人無法揣摩,或許他只是想試試看看貓是不是真會餓死?只能說人心難測。
#頭條創作挑戰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