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接受調查時透露,希望讀完大學開始工作後,才回國當兵。他目前已服完兵役。
男子11歲就離新移居到加拿大,明知必須返新服兵役,卻爲了在加拿大完成大學教育和工作,當了近八年的逃兵,星期四(2月2日)被判坐牢16周。
被告在2009年6月4日申請到出國准證,並在2011年2月14日成功更新准證。不過他在2012年10月2日之後,便沒有更新准證。
被告在求情時說,自己在2019年與中央人力局接洽,但當局遲遲沒有給他確定的答複。他不想催促中央人力局,于是決定先買機票回國,當時冠病疫情變得嚴重,他在新加坡“封城”兩天後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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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也在2013年1月23日發電郵給被告,提醒他要履行服兵役責任,但被告沒有理會。
代表律師則指,被告服完兵役且表現優秀,可算是某種程度上“救贖”了自己。
控方在陳詞時,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18周,以傳達國人不可按自己喜好,看什麽時候方便才履行服役責任的訊息。
律師:被告服完兵役“救贖”自己
直到2020年2月13日,被告電郵給中央人力局,說需要當局幫忙更新護照,好讓他回國服兵役。
案情顯示,被告在一歲半時搬到槟城居住,之後返新念小學。他在11歲上小五時,移民到加拿大。
被告在2020年11月13日抵達新加坡,當場被捕。
中央人力局(Central Manpower Base)分別在2012年10月25日和2013年1月7日,將國民服役登記通知信和報到通知信寄到被告注冊地址,不過郵差查無此人,信件退回給中央人力局。
律師指被告已完成兵役,並且表現優秀,在某種程度上“救贖”了自己。
被告是26歲的馮學飛(譯音),他面對兩項抵觸國民服役征召法令(Enlistment Act)的控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