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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國內神劇《狂飙》火的一塌糊塗!
在新加坡不少小夥伴也刷劇刷到大呼過瘾!
後台和保護傘讓不少小夥伴深惡痛絕!
然後,新加坡一件校園偷拍事件,讓不少網友想《狂飙》!
因爲一名男學生拍的女同學沖涼視頻被全網傳閱,自己卻輕易地逃過了刑罰,還順利拿到了碩士學位,即使被捕,政府也爲他保密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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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源自網絡)
17歲的小安(化名)在社交平台收到陌生男子發來的鏈接,對方還一再強調“你的身體都被人看光了,快點進去看看”
小安將信將疑地打開視頻,發現居然真的是自己,視頻內容是自己中學時沖涼的畫面!
其實,小安也不記得什麽時候被偷拍的,還是根據畫面裏的中學衣服和周圍裝潢,可以認出這是15歲時學校組織的度假期間。
得知自己被偷拍後,小安立即報警。
更讓人頭疼的是,色情網站的視頻無法下架,小安找了很多部門投訴,均沒有效果,視頻依舊在不停播放…
(圖:來源自網絡)
經過警方多方調查,小安的一名男同學走入了警方的視野!
這位男同學小高(化名)曾因在偷拍女生上廁所被停學過,不過消息並沒有傳開,只有小部分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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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種迹象都指向小高,于是小安將這件事告訴了調查官。
在面對調查官的問話時,小高也是毫不避諱地承認了偷拍事實。
小高稱,確實有拍視頻,但從未上傳視頻,只將視頻複制到手提電腦裏,手機後來被弄丟了,不知道視頻怎麽會出現在網絡上。
偷拍者是已經找到了,但是根本奈何不了他。小高犯案時只有15歲,且是初犯,因此將判緩刑監視,另外,不得公開對方身份。
最諷刺的是,警方抓人時還在對方的電子設備中找到204段色情影片。
小高在被判刑的第二天還高高興興地參加了畢業典禮,領取了碩士學位,還將一家人的合照發到了社交媒體。
(圖:來源自網絡)
爲何?
根據新加坡兒童與青少年法令(CYPA)規定:即使被告罪行被揭露時已成年,只要被告犯罪時未成年,就受兒童與青少年法令保護,媒體不得報道其名字和資料。
但是,在特殊情況下,法官是可以解除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對被告的保護,讓他身份曝光。
依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第112(2)節條文:法庭爲了正義,可以免除兒童與青少年法令裏的條文,在這種情況下,只要受害人同意,被告的身份就會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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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都是後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