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稱案發當天,爲避免引發口腔疼痛,他小口喝酒,喝不到半壺酒的份量。每當他感到口腔疼痛,就會塗抹藥膏。當看到酒精檢測出現75微克時,他無法相信結果,要求再做一次檢測卻遭拒絕。
52歲營運經理譚世文(音譯)被控一項酒精測試失敗的罪行。他不認罪,指因爲塗了口瘡藥膏Bonjela,影響了呼吸檢測器的結果。
酒測不過關,司機被控,稱啤酒喝不多,酒精含量不可能達75微克,並辯稱是口瘡藥膏導致。
經審訊後,法官指被告曾有酒駕的前科,最終判他坐牢三周、罰款6000元以及吊銷各級執照四年。被告不滿裁決與判刑,決定上訴。
根據判詞,2019年6月13日晚上,被告在酒吧喝了啤酒。隔天淩晨時分,他開著貨車回家,並停在義順第11街第146座組屋。他在停車場內與另一人發生沖突,對方報警稱“喝醉的司機要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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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晨2時許,兩名警員抵達,聞到被告散發酒味,用呼吸檢測器爲他酒測。結果,他不過關,當場被捕,帶回兀蘭警署調查。大約兩小時後,被告在警署再次接受呼吸檢測器的酒測,結果每呼出100毫升的氣體中,含有75微克酒精,超出法定的35微克酒精含量。
辯方的立場是,被告被捕一周前,口腔內左右側都有口瘡,被捕幾天前則因爲吃雞飯啃骨頭時咬壞右邊上颚的大牙。他說,每次喝冷水就會刺痛,所以買了口瘡藥膏Bonjela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