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強調新加坡在國際武器銷售和轉移上,嚴格遵守國際義務以及聯合國對任何國家的制裁和禁運,也會定期向《聯合國常規武器登記冊》提交武器出口的報告。新加坡也在2021年6月,支持聯合國大會對緬甸實施武器禁運的決議。
他說:“雖然聯合國大會的決議不具法律約束力,但新加坡政府已決定禁止向緬甸轉讓武器,也決定不授權把具潛在軍事用途的軍民兩用裝備轉讓給緬甸,因爲這些裝備有可能用于對付手無寸鐵的平民。”
獨立國際專家組成的緬甸問題特別咨詢委員會指新加坡繼續向緬甸軍方出售武器,外交部長維文醫生答複議員陳立峰(後港區)的相關詢問時說,委員會提出的許多主張是2021年2月軍緬甸軍事政變以前的經濟行動,當時新加坡與緬甸的合法政府建立了具建設性和全方位的雙邊關系。
新加坡在2007年以前就已停止對緬甸的軍售,過去16年來我國的立場未曾改變,同時也禁止轉移任何可能用于對付手無寸鐵平民的軍民兩用裝備。
維文也引述時任外長楊榮文2007年在國會上的答複,指如果聯合國對緬甸實施武器禁運,新加坡一定會遵守。楊榮文也說新加坡在之前幾年並沒有對緬甸有實質性的軍售,就算有也限制在不適用于鎮壓民間動亂的裝備。維文指出新加坡16年來的立場保持一致。
維文也說,新加坡會毫不猶豫地對違反我國法律的人采取行動,包括違反控制戰略貨物和技術的轉讓和交易的戰略物品(管制)令的人。新加坡也會繼續同亞細安和聯合國成員國合作,促進緬甸的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