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前與家婆對簿公堂爭遺産的英國籍婦女,指責小叔把家婆過世後留下的房地産賣掉,收下所有3508萬元售款後,沒用來償還家婆欠她的百萬元債務。高庭如今批准遺産私人信托人的申請,谕令三家銀行提供小叔的銀行戶頭資料。
英國籍婦女珍·麗碧嘉(Jane Rebecca Ong)的家婆林麗華,生前擁有荷蘭路附近東賽碩斯巷(East Sussex Lane)16號的房地産。
林麗華在2009年逝世,由其中一名兒子王紹平擔任她的遺産執行人,王紹平也是房地産的合法受益人。根據法庭判詞,王紹平在2018年將房地産分成兩塊地皮分開售出,一共收到3508萬8000元,並將所得存入他的銀行戶頭。
司法委員認爲,三家銀行確實擁有能幫助到私人信托人的銀行戶頭資料,加上銀行沒有在現有案件中面對被起訴的風險,因此他最終決定批准申請,谕令銀行向私人信托人提供相關資料。(部分人名譯音)
麗碧嘉之後發律師信向王紹平追債但不成功。她在2020年底向法庭申請針對林麗華的遺産執行破産程序,以及委任專業會計師爲遺産的私人信托人。
司法委員吳亦涵今年1月批准這項申請,並且在2月15日發表書面判詞。他在判詞中指出,王紹平的銀行戶頭資料有助于私人信托人查清林麗華的遺産賬目,而他們目前所掌握到的相關資料有很多信息遺漏,無法幫助他們執行工作。
林麗華生前欠麗碧嘉錢,而前者的遺産已宣告破産。麗碧嘉認爲,身爲遺産執行人的王紹平應先用房地産售款來償還林麗華的債務,而非收下所有款項。
珍·麗碧嘉曾因長年打官司而被法官形容爲“現代奧德賽”(Odysseus)。她自1991年以來多次入禀法庭,與林麗華和丈夫王紹泉(王紹平的哥哥)對簿公堂,爭奪已故家翁印尼銀行家王慶成的遺産;訴訟過程涉及至少31起申請和審訊,包括九次上訴和五起官司。
私人信托人向王紹平索討他的相關銀行戶頭資料但不成功,于是向高庭申請查閱王紹平在三家銀行的戶頭資料。
麗碧嘉曾因長年打官司而被法官形容爲“現代奧德賽”(Odysseus)。據媒體報道,麗碧嘉自1991年以來多次入禀法庭,與林麗華和丈夫王紹泉(王紹平的哥哥)對簿公堂,爭奪已故家翁印尼銀行家王慶成的遺産;訴訟過程涉及至少31起申請和審訊,包括九次上訴和五起官司。
之後,私人信托人開始調查林麗華遺産的賬目,過程中發現王紹平售賣房地産和收下售款一事。
法庭當時判麗碧嘉可分得約350萬元,但因她在爭産期間多次預支部分遺産共333萬余元,所以在扣除這些錢後所剩無幾。同時,法庭裁定麗碧嘉可獲得另一方支付她的訟費。截至2019年5月,林麗華的遺産拖欠她近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