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後,被告主動發短信給秘書,表明自己會作出賠償。被告說,若秘書不同意她的提議,或自己一旦沒有履行承諾還錢,秘書可以報警。
16次使用可擦拭的筆僞造支票私吞公款,沉淪賭海的鳳山宮女職員在一年內盜提超過20萬元,幾乎天天到賭場豪賭。她後來寫信坦承罪行,但畏罪潛逃香港,後來又因挂念家人返新,在丈夫的勸說下自首。
爲了掩人耳目,被告偶爾會在支票填上親友名字,請親友把款項提出後交給她。被告也會在支票填寫較小的金額,分好幾次把錢盜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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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被告在2019年染上賭瘾後,爲了湊集賭本動了歪腦筋,開始私吞心鳳山宮收到的善款。
同年3月18日,鳳山宮秘書收到銀行寄來的月結單才發現賬目有出入,他開始懷疑被告,無奈被告當時已經失聯多日沒上班。
賭場記錄顯示,在犯案的一年間,被告幾乎天天上賭場,不義之財被她全賭光。
她當時擔心被捕,把信放在鳳山宮後,便潛逃到香港。
被告特意使用可擦拭的筆在支票上填寫供應商的名字,再把支票交給鳳山宮的秘書或財政簽名,秘書或財政不疑有她,以爲錢是支付給供應商,于是在支票上簽名。被告過後擦掉供應商名字,再填上自己的名字,跟著把支票存入自己的銀行戶頭。
來自中國的被告李帆芳(譯音,32歲)星期四(2月16日)承認一項僞造支票的罪名後,被判坐牢三年。
2020年3月10日,被告寫了一封自白信,坦承罪行和表達歉意。她在信中祈求原諒,並稱自己沒臉見人,還承諾會每月償還1000元。
根據案情,被告在本地生活超過10年,與丈夫育有一名三歲兒子。
大約一周後,被告因爲想念家人而決定在同月16日返回新加坡,但她死性不改,還是天天上賭場,直到同月24日才停止賭博。
不過,秘書當天就報警舉報被告,警方也在同一天發出緊急公報通緝她。在丈夫的勸說下,被告最後于同年3月25日到警局自首,她至今仍未作出任何賠償。
根據調查,被告從2019年4月27日至2020年3月10日之間,以上述手段竄改16張支票,盜走鳳山宮共20萬7234元。
被告案發時在鳳山宮工作約三年,月薪2000元。被告負責處理行政和賬目,因工作上的需要被授權開支票給供應商,以及幫忙收取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