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說,經過審慎考慮,並與總檢察署討論後,警方將不會就涉嫌濫用資金,或企圖阻撓其他球會參與審計報告的指控,對其他人采取進一步行動。
警方當時也突擊足總辦公室、中峇魯足球俱樂部、後港聯隊和兀蘭威靈頓會所搜集資料。
另外,負責審計兀蘭威靈頓足球俱樂部和後港聯隊財務報表的審計助理劉志勇(33歲)也被控兩項僞造文件的罪名。
時任中峇魯足球俱樂部總經理和兀蘭威靈頓足球俱樂部財務的郭麗芬(50歲),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指她把手機藏起不讓商業事務局發現,被問及手機下落時還撒謊隱瞞真相。
商業事務局在完成調查後,在妨礙司法公正,或僞造財文件的罪名下提控四人。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事件于2017年曝光後,新加坡足球總會前會長再努丁、前秘書長李文安、中峇魯足球俱樂部與後港聯隊前主席黃永忠和他的妻子王邦妮接受商業事務局的問話。
在中峇魯足球俱樂部被指濫用資金一案中,警方提控包括俱樂部時任總經理在內的四人,指他們妨礙警方調查,或僞造兩家球會的財務報表。
兀蘭威靈頓足球俱樂部前主席陳英清(46歲),以及另一男子孫建平(43歲),則各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指他們共謀指示職員換掉電腦硬盤,意圖阻止商業事務局掌握資料。兩人也是ESW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
新加坡體育理事會于2017年報案,指中峇魯足球俱樂部濫用資金,以及企圖阻撓當年未參加職業足球聯賽的球會完成審計報告。警方當時對足總相關人員問話,並突擊足總辦公室、中峇魯足球俱樂部等地搜集資料。
體理會當時指出,得知中峇魯足球俱樂部通過足總捐50萬元給亞細安足總後,他們就此事進行了解,發現球會在動用資金方面的問題後報案。(人名譯音)
警方星期二(2月21日)發文告指出,新加坡體育理事會于2017年指中峇魯足球俱樂部濫用資金,並企圖阻撓未參加當年新加坡職業足球聯賽的球會完成審計報告,體理會決定報警。
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若成立,觸犯者可面對最長七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僞造文件罪成者,則可被判坐牢最長四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控狀指他在審計公司Chan Leng Leng & Co.任職時,假冒老板在上述兩家球會2015年的財務報上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