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被告于2016年在臉書結識了騙子奧佩耶米(Opeyemi),兩人開始交往,被告在2017年9月爲奧佩耶米生下一名女兒。
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間,被告前後把自己的四個戶頭借給奧佩耶米接收騙得的錢。
人在馬來西亞奧佩耶米隨後指示被告兩筆款項湊齊,然後將總數超過10萬元的款項帶到馬國交給他。
庭上揭露,奧佩耶米與被告交往期間經常發私信和在電話裏膝足長談,甚至陪被告做産檢,被告因此很信任奧佩耶米,以爲自己找到了好歸宿。
根據案情,一名受害者于2018年1月10日和18日分別將5萬3700元和4萬6500元交給另一名錢騾和被告。
她被誘當錢騾,在察覺事有蹊跷時一度還想挽回感情,最終還是逃不過法律制裁,認罪後被判入獄15個月。
與尼日利亞籍騙子交往兩年多,還爲騙子生下女兒,女子以爲找到好歸宿,結果一步步墜入由跨國犯罪團夥精心策劃的騙局而無法自拔。
控方在駁斥被告代表律師時表示,這段戀情疑點不少,但被告每次都選擇遵從。
這起案件于星期二(2月21日)在國家法院過堂。被告蘇海麗(Suhaili,33歲)面對五項抵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和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
律師代爲求情時說,奧佩耶米于2021年被判坐牢60個月,被告不曾想過這場戀愛會是一場騙局,獨自撫養孩子著實不易,被告如今只想好好盡母親的責任,不缺席女兒的成長。
她承認其中兩項指控,法官把其余控狀納入考量後,判她坐牢15個月。
其實奧佩耶米一直在爲一個名叫“Fola”的網絡愛情騙子工作,後者盜用網絡照片誘惑新加坡、加拿大和澳門等地的女子,騙取她們的錢財,前者則與蘇海麗等本地女子交往,利用這些本地女子向陷入Fola愛情騙局的受害者收取騙款。
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被告現年五歲的女兒有語言障礙,她希望陪伴女兒完成一些測試,因此申請延後服刑。法官批准申請,允許被告從3月7日起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