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事後將150萬元存進Paromay的瑞士寶盛(Julius Baer)銀行戶頭時,欺騙銀行說這些錢都是醫生給他的“虛擬股票”(shadow equity)收益,以掩蔽這筆款項實際上是有利益沖突獲利的事實。
被告張明德在2015年11月4日欺騙集團出資2650萬元收購皮膚專科醫生林頂意的醫美事業。他當時沒有公開自己是貿易公司Paromay有限公司董事的身份,隱瞞了Paromay會從這起收購案中獲利150萬元。
事實上,被告不只沒有透露身份,而且深知一旦身份敗露,收購項目或許無法通過,進而影響他收到150萬元的可能性。
被告早前否認兩項欺詐控狀,案件經審後,星期三(2月22日)被判罪成。
隱瞞自己是另一家貿易公司的董事,新加坡婦産科醫療集團前董事騙集團出資2650萬元收購皮膚專科醫生的醫美事業,幫貿易公司從中獲利150萬元。他把資金存進貿易公司銀行賬戶時,也騙銀行說款項是醫生分發的“虛擬股票”獎金。
控方律師結案陳詞說,被告在審訊時聲稱自己沒有隱瞞利益沖突,如表明林頂意的醫美事業由他介紹而未針對收購項目的決議投票。
案展5月17日過堂,法官到時將決定被告的刑法。(人名音譯)
然而,作證的董事都表示不知道被告是另一家貿易公司的董事,以及他會收到一筆150萬元的款項等,而且被告並沒有在收購項目的決議上放棄投票。
因此,被告收下林頂意開出的150萬元支票後,就告訴秘書“絕對不要跟醫療集團的任何人提起Paromay”。
法官:被告有職責公開任何利益沖突
面對證人的說辭一致,被告僅回複了“(作證的董事)忘記了一切的經過”。
法官做出裁決時同意控方的陳詞,即被告作爲首席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主席,有職責公開任何利益沖突,但他卻爲了促成收購項目沒有那麽做,在獲得的不正當利益的同時,更導致醫療集團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被告也稱其他董事知悉每當他介紹一名醫生加入醫療集團都會獲得一筆費用,以此推理大家應該知道這次也會涉及一筆費用。
謊稱150萬元是“虛擬股票”收益
被告在2015年11月4日欺騙集團出資2650萬元收購皮膚專科醫生林頂意的醫美事業。他當時沒有公開自己是貿易公司Paromay有限公司董事的身份,隱瞞了Paromay會從這起收購案中獲利150萬元。
此外,被告無法合理且一致地解釋150萬元的來源,因此判他所面對的兩項欺騙控狀成立。
控方律師說,這個案件的核心問題是一個誠實的人會否做出跟被告同樣隱瞞實情的行爲?證據顯示,被告做的每一個決定都是爲了避免醫療集團的其他董事發現收購項目涉及利益沖突,導致項目無法通過,進而影響被告獲得款項。
控方律師駁斥被告說,倘若被告坦露自己的身份,董事會不會在沒有任何疑問或條件的情況下同意收購項目。
被告是馬來西亞籍的張明德(64歲),他案發時是新加坡婦産科醫療集團(Singapore O&G)的首席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