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傳召的首兩名證人李志浩和下雪(原名鄭彥彥)在庭上供證說,他們于2022年3月6日下午3時許,在烏節路拍視頻時看見被告沒在進食、喝水或運動的情況下沒戴口罩,他們拍攝的視頻捕捉了她的行迹。
下雪供證時說,她當時與攝影團隊在文華購物廊外拍視頻,找公衆回答問題贏獎品,掌鏡人是李志浩。
被告不認罪稱遭移花接木
被告否認三項抵觸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和一項觸犯傳染病法令的控狀,案件星期五(2月24日)在國家法院開審,不認罪的潘秋玉選擇自行辯抗。
不過,潘秋玉(55歲)稱自己被移花接木到電眼畫面中,並指控方提供的視頻畫面模糊,人物很小且都戴著口罩,下雪與其他證人無法證明他們當時確實在場。被告也稱,控方提交的電眼畫面由三個不同角度的電眼畫面剪輯合成,代表證據被人動過手腳。
案展下個星期一(27日)續審。(部分人名譯音)
旅遊局首席調查官巴哈魯丁供證時則說,他在2022年3月7日接獲通報指網上流傳被告沒有帶口罩逛街的貼文後,前後三次對被告發出調查指令,但被告沒有如期現身配合調查,還曾報警指巴哈魯丁假冒旅遊局官員。
她發現被告在附近後掏出手機拍攝,甚至嘗試問被告是否“Badge Lady”,願不願意參與錄影。“她先看著我,接著一言不發繼續往前走,步伐比其他人慢,看似高傲冷漠,好像不喜歡別人上前和她說話。”
根據控狀,被告在2022年3月6日下午3時許,兩度沒戴口罩出現在烏節路;同月31日,也沒有按時到旅遊局接受調查。此外,她涉嫌在同年8月16日上午11時48分至中午12時零3分,沒戴口罩在愛雍·烏節逛街,前後近15分鍾。
前海軍女軍官因屢次在公共場所沒戴口罩而坐牢16周,豈料她在出獄幾個月後又重犯。控方在審訊首日傳召網紅下雪與其他目擊者供證,他們供稱在烏節路看見潘秋玉在沒有進食、喝水或運動的情況下不戴口罩,並且拍下視頻爲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