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洗脫強奸女病人罪名的家庭醫生黃中武,因不當配咳嗽藥水給瘾君子解瘾,被裁定違反醫生專業操守;他星期一(2月27日)被三司特別庭谕令除名,即日起無法行醫。
以大法官梅達順爲首的三司認爲,黃中武的不當行爲足以讓他被除名,三司會在日後發表書面判詞闡明具體理由。一名被除名的醫生可以在三年後申請恢複行醫資格,但不一定被批准。
行醫超過40年的黃中武(71歲)面對20項抵觸醫藥注冊法令的指控,其中10項指他不當配給含有可待因(Codeine)的咳嗽藥水和含有苯二氮類(Benzodiazepine)的鎮定劑,另10項指他沒有妥當記錄病人病曆。他不當配藥的行爲共涉及10名病人,當中包括兩名年長婦女,以及一名未成年病人。
聆訊揭露,黃中武會配咳嗽藥水給沒有咳嗽病症的病人,或是配過量的咳嗽藥水與鎮定劑,甚至在藥水中混合其他藥物。在很多情況下,黃中武是每天配咳嗽藥給同一名病人,而且他是打從一開始就知道對方有藥物依賴的問題。
最高法院上訴庭在2020年6月改判黃中武無罪。三司認爲,患有勃起障礙的黃中武難以在沒有協助的情況下,對一名非情願的女病人霸王硬上弓。同時,女病人的說辭不可靠且欠缺說服力,拖了36天才“舉報”也令人質疑。
當被紀律審裁庭問爲何這麽做時,黃中武稱這些病人有嗜毒問題,試過去戒毒所和看專科醫生都沒用;與其讓他們去芽籠街頭找毒販買毒品,黃中武配藥給他們也算是爲他們提供另一種“治療”方案。
紀律審裁庭早前審理案件後,裁定黃中武須被吊牌20個月,但醫理會認爲處分過輕,要求三司特別庭改爲谕令黃中武吊牌長達三年。三司去年11月首次審理此案,之後要求雙方提呈更多資料,案件展期至星期一早上續審和做出裁決。
黃中武在勿洛北二道第418座組屋經營“黃氏西藥房”診所多年,是鄰裏街坊熟悉的家庭醫生。他被指在2015年11月25日強奸與非禮一名23歲女病人,案件曝光後,他的部分病人還發起聲援行動,表示相信黃中武的清白。
經審訊後,高庭法官在2019年2月判黃中武強奸罪名不成立,但改判他犯下用手指性侵女病人的罪行,同時非禮罪名也成立,必須坐牢10年。控方與黃中武過後雙雙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