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另外也有爲雇主提供改進工作場所、重新設計工作和培訓的津貼。
雇用待業超過半年殘障人士的雇主,能額外獲得爲期九個月的薪資補貼,補貼額最高可達40%。
教育部兼人力部政務部長顔曉芳星期三(3月1日)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人力部開支預算時宣布,從2023年4月至2025年12月調高殘障人士雇傭補貼(Enabling Employment Credit,簡稱EEC)。
目前,雇用年滿13歲、月薪少于4000元殘障人士的雇主已經能夠獲得最多20%的永久薪資補貼。這意味著雇用待業超過半年殘障人士的雇主,雇用期第一年最多可獲得8400元的補貼。
顔曉芳指出,2022年在這項安排下獲益的殘障人士超過一萬人,其中2000人過去六個月未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