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協助咖啡店經營者和攤主過渡到新的安排,建屋局將在咖啡店開始提供經濟餐食和飲料後的一年裏,給予5%的租金折扣。
沈穎宣布,從今年5月起,所有咖啡店經營者在更新每三年的租約時,也須提供至少四個經濟餐食和兩個經濟飲料選項,其中包括兩個飯類餐食、一個清真認證(Halal)、咖啡烏和茶烏。增加了這項續租條件後,到了2026年,所有374間建屋局出租咖啡店都會提供這些經濟餐選項。
國家發展部兼外交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星期四(3月2日)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國家發展部開支預算時說,建屋局自2018年以“價格與素質准則”(Price-Quality Method,簡稱PQM)評估咖啡店投標業者,這包括規定提供可負擔得起的食品。
爲確保居民能夠負擔日常夥食費,建屋發展局規定出租組屋咖啡店的經營者在續租時,須提供至少四個經濟餐食和兩個經濟飲料選項。到2026年,全島374間建屋局出租咖啡店將提供經濟餐選項。
經濟餐計劃只涵蓋建屋局出租的咖啡店,不包括本地另外402個私人咖啡店。
經濟餐價格由個別業者決定,建屋局會評估和檢查,確保業者確實有提供經濟餐選項。
目前,有72間建屋局咖啡店提供至少六個攤位提供不同經濟餐食和飲料選項,其中包括:兩菜一肉雜菜飯、雞飯、魚圓面、馬來鹵面和咖啡烏。建屋局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這些餐食的平均售價介于3元至3元5角,飲料的平均售價則介于1元至1元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