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將對0至12歲孩童推出屏幕使用指導原則,協助家長讓孩子更健康地使用屏幕和電子設備。
根據這項指導原則,不鼓勵18個月及以下的嬰孩使用屏幕,年齡介于1歲半至三歲的幼童,每日使用時間不應超過1小時。家長應慎選給6歲以下孩子觀看的內容,也應陪同觀看和解釋內容,同時避免在用餐時間和睡前一小時使用屏幕。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兼衛生部第二部長馬善高星期五(3月3日)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衛生部開支預算時說,指導原則由專家、學者們共同制定,提供家長許多有用的貼士,並鼓勵他們以身作則,爲孩子使用屏幕時間和方式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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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孩子就讀小學即年齡介于7歲至12歲時,家長應和孩子共同制定使用屏幕時間表,在上學和其他日常活動之間取得平衡。家長也要注意不讓孩子受到網上有害影響。如果孩子無法控制時間或浏覽內容不符年齡,應考慮家長控制設定(parental control)。
馬善高說:“我們希望它能爲家長、教育工作者等提供有用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