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執業資格的兩名律師是畢業自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的鄭潔琪與劉雙娜,兩人原定分別參加去年8月與11月的執業律師宣誓儀式。在提交執業申請的過程中,她們都主動承認過去所犯下的不誠實錯誤,總檢察署于是要求將她們的申請延期。
鄭潔琪承認在大學二年級時,曾在提交的一篇論文中抄襲其他學術文章,結果被導師發現。劉雙娜則在求學期間嘗試偷走商店裏的一盤眼影,被保安人員逮住。
兩名准律師在申請執業資格時主動認錯,承認曾犯下抄襲學術文章內容與偷竊的行爲,大法官梅達順認爲兩人都已從錯誤中學習和改過自新,爲此批准兩人可以正式開始執業,並鼓勵她們別讓過去的錯誤成爲律師生涯的陰影。
大法官在庭上發表裁決時說:“每個人都會犯錯,問題在于一個人是否有能力從錯誤中學習。”在大法官看來,鄭潔琪與劉雙娜都對自己的錯誤行爲表示後悔,過後也沒有再出現任何不誠實的行爲。他鼓勵兩人要放眼未來,別讓過去的錯誤成爲律師生涯的陰影。(部分人名譯音)
在星期四(3月9日)下午的聆訊上,總檢察署、新加坡律師公會和新加坡法律教育學院都表示在考慮後,不反對兩人取得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