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同意辯方說法 女或因對父不滿才報案
在法官下判時,被告多次按捺不住歎氣,聽聞法官重述女兒供證時提到“不滿父親把我喜歡的東西都拿走”時,被告忍不住拭淚。
此外,女兒供證時也聲稱曾把被非禮的經曆告知母親和外婆,但母親和外婆爲辯方供證時卻否認女兒曾向她們傾訴。
審訊星期四(3月16日)結束後,法官認爲女兒針對能否在戴著虛擬現實眼鏡的情況下看見父親做了什麽,及父親究竟有沒有穿衣服等說法不一。
聲稱多次被“繼父”非禮,16歲女生報案時才知對方原來是親生父親。這名父親事後面對五項非禮罪狀,他否認有罪,父女對簿公堂。法官就其中一項指控開審後,判父親無罪釋放。
法官同意辯方說法,也就是被告以“繼父”的身份介入女兒生活後,就開始嚴厲管教女兒,女兒一度連吃飯都要先征求到他的同意。
被告過後與妻子結婚,但選擇以“繼父”身份出現在女兒身邊。女兒不知真相,一直以爲被告是繼父,直到報案時才發現“繼父”原來是自己的親生父親。
被告日前供證時曾說,他在2020年1月15日被捕,在被捕的前幾天,他因女兒撒謊而動手打她。
由于女兒的供詞並非強而有力,因此裁決父親無罪。
女兒當時聲稱得留在學校,所以會遲些到家,但妻子卻發現她撒謊,目的是爲了和朋友在外溜達。
被告否認有罪,選擇抗辯,控辯雙方事後針對女兒戴擬現實眼鏡時被非禮的控狀開審。
35歲的被告育有兩女一男,他面對五項非禮大女兒的控狀。根據控狀,現年16歲的大女兒指被告在2018年至2020年間五次非禮她,其中一次,被告趁她戴上虛擬現實眼鏡時在她面前自慰。
一項指控判無罪 另四項展期審
被告爲此掌掴女兒兩次,厲聲責罵她,還侗言刪掉她所有的社交媒體賬號、要她退出學校籃球隊、不讓她參加學校露營等。
庭上揭露,被告和妻子年少時交往,後來失聯,直到2014年在保齡球場重逢,被告才得知對方已于2006年爲他生下女兒,女兒當時已經七歲。
庭上沒有交代女兒發現“繼父”是親生父親的經過。
父女倆的關系長期緊繃,女兒或許對被告不滿,才會提出嚴重指控。
被告還將面對另外四項非禮控狀,案展4月12日進行審前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