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得不敢上班
被告是40歲的謝麗朱莉安娜(譯音),案發時是楊厝港路一帶一間公寓的經理,她面對一項失信控狀。
除此之外,被告也私吞了782元的小額現金(petty cash)。
被告至今沒有賠償公司損失,她在星期三(3月15日)認罪,法官將案件展至下個月5日下判,好讓被告在這一期間考慮是否要籌錢作出賠償。
被告在擔任公寓經理期間,在2021年3月10日至5月24日間,失信了2萬零652元公款。
被告接到上司打來的電話,表示將在2021年5月18日到訪公寓,並檢查賬目。
上司當天到達公寓後,發現被告座位收拾得很幹淨,但卻不見人影。
公司嘗試聯系被告和被告的家人,但都不成功。
調查揭露,被告在2021年3月10日電郵上司,稱需要一張2300元的支票,以購買超市禮券,獎勵工作表現好的清潔工。
不過被告工作不受影響,她被新的管理代理聘用,繼續擔任公寓經理。
公寓換了管理代理後,被續聘的女經理失信2萬余元公款,她把錢花在家裏開銷和孩子身上,直到新上司表示要檢查賬目,罪行才被揭發。
公司于是發了一張2300元的付款憑證(payment voucher)給被告,但被告把錢存入自己的銀行戶頭後,並沒有買禮券。
被告隔天打電話給公司董事,坦誠自己挪用公款。兩人于2021年5月21日見面,被告透露自己從2014年起,便私吞公寓居民繳交的管理費。
被告知道上司要檢查賬目,嚇得不敢上班。
案情顯示,被告在2009年被雇用,公寓的分層地契管理委員會(MCST)後來在2020年12月1日終止與當時管理代理的合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