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穆根星期三在國會指“引用莉雅妮案件是企圖令人混淆的又一嘗試”是嚴重指控,要求梁文輝撤回這番言論。
梁文輝第一次修改臉書貼文發生在星期四(3月23日)接近午夜時分。他把在周一(20日)晚上發表的有關建國總理李光耀次子李顯揚夫婦的貼文,刪除了“引用莉雅妮案件是企圖令人混淆(muddy the waters)的又一嘗試”這句話,以及拿掉貼文最後一整段,即指責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與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在國會討論李家糾紛是影響公衆對刑事訴訟的輿論的內容。
他也表示不接受部長要求他刪除整個貼文的要求,因爲“我的貼子提出了許多我認爲站得住的其他觀點,而且似乎沒有人反對它們”,因此“刪除整個貼文是不成比例的回應”。
第二次修改發生在星期五(24日)中午前,梁文輝在“解釋貼文”中加入新的內容,說他與尚穆根討論後,同意尚穆根的意見,即吉寶岸外與海事前高管沒有被控,因此不必公開他們的姓名。他也承認自己之前提到他們都有罪,是錯誤的說法。
他修改原貼後發表“解釋貼文”說,20日的貼文是想提出他對尚穆根當天上午在國會答複他的口頭詢問的一些疑慮。他堅持自己無意中傷兩位部長,也無意違反議會行爲准則。他提出這些觀點,“完全是爲了公衆利益”。
但是他沒有按照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的要求,把整個貼文刪除。
他也嚴詞訓斥梁文輝,指他不在國會提意見,事後卻在臉書發表不實言論,是在濫用國會特權,敗壞國會名譽。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星期三在國會指“引用莉雅妮案件是企圖令人混淆的又一嘗試”是嚴重指控,要求新加坡前進黨非選區議員梁文輝撤回言論。梁文輝12小時內兩度修改臉書貼文,但沒把整個貼文刪除。
新加坡前進黨非選區議員梁文輝12小時內兩度修改臉書貼文,刪除被指爲嚴重指控的內容,以及加入同意不必公開涉賄賂案吉寶岸外與海事前高層管理人員名字的語句。他也承認自己指那幾位高管都有罪,是錯誤的。
不接受刪除整個貼文要求 因有“站得住腳的其他觀點”
梁文輝說,他在22日的國會議事程序結束後進一步考慮了這個問題,決定通過刪除有關句子撤回部分言論,“這應該能夠解決所提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