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在2019年曝光後,時任國家發展部兼人力部政務部長紮吉哈在國會提醒,業主對建築物進行任何增建與改建工程前,都必須先獲得批准。建設局也會進行周期性結構檢查,確保樓宇結構安全,同時一並檢查有沒有違規建築。
事發單位的業主是房地産投資公司傑地(ZACD Investments),單位由傑地集團旗下的子公司ZACD Posh使用。案發時,姚俊源是傑地集團及房地産咨詢公司欣樂國際(SLP International)的董事和股東。
2019年2月,有匿名者向建設局和新加坡民防部隊舉報,調查人員隨後上門檢查,發現違例搭建的閣樓。由于被告動工前沒向民防部隊提呈建築的防火安全計劃,被告因此罪加一等。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搭建閣樓,純粹爲了善加利用單位空間,不是爲了出租賺取租金。律師表示,閣樓沒有對工業大樓的結構造成風險,不構成火災隱患,空間也沒有開放給公衆,因此沒有威脅到公共安全。
建築工程于2009年竣工,面積約500平方公尺的閣樓被用作儲藏室和辦公室,存放文件、電子器材和工具。2011年至2013年之間,被告發現閣樓是違規搭建的樓層,于是安裝展示架遮蔽通往閣樓的階梯。
案情顯示,事發單位在工業大樓頂層,被告覺得,單位的天花板比其他樓層高,但沒被充分利用。2008年初,他決定增建一層閣樓(mezzanine floor),讓他經營的各家公司使用。
匿名者舉報 被告自費拆除
案件發生在亞曆山大路的The Alexcier工業大樓。八樓單位的業者姚俊源(51歲)星期二(3月28日)承認兩項抵觸建築管制法令(Building Control Act)和防火安全法(Fire Safety Act)的控狀,另兩項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他決定以欣樂國際的名義協調建築工作,聘請室內設計師和裝修商,在沒有獲得新加坡建設局的批准下展開工程。
在工業大樓的頂樓單位違規搭建多一層樓,還特意安裝展示架遮住出入口,業者躲避偵查11年才被查獲,被判罰款5萬元。
公司的員工事後仍能沿著展示架後方的階梯上到閣樓,該空間後來被改用爲室內設計展示廳和員工的休息室。
東窗事發後,建設局命令被告拆除違規搭建的樓層,被告按照指示進行,並自行支付拆除費。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隱瞞犯案行爲長達11年,還特地用展示架掩蓋通往違建閣樓的階梯,這些都是加重刑罰的因素,最終判他罰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