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當時阻止被告,她見被告從廚房拿起一把刀子後與被告糾纏,要求他不要亂來,過程中好幾根手指被割傷。
被告在妻子大喊說她受傷後,將刀子放在桌上。豈料當男友人上前關心妻子傷勢時,被告再次被激怒,往男友人的頭部揮了幾拳,導致對方跌倒。
夫妻鬧離婚各自離家,不料醋夫一日回家時稱見妻子穿汗衫內褲開門,入內搜查發現一男在主人房內,大發雷霆對男子拳打腳踢,接著拿刀子與妻子糾纏,導致女方手指割傷,被判坐牢兩周。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3年3月30日的《新明日報》。
男友人最後站了起來,但被告推了對方一下,結果男友人頭部撞到桌子。
被告是26歲的張凱俊(譯音),他面對四項包括蓄意傷害、魯莽行爲危害他人生命,以及抵觸防止騷擾法令等控狀。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1年9月3日午夜12時零5分,地點在坎貝拉街一個組屋單位裏。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與25歲的妻子已分居,兩人正在辦離婚,雙雙搬出坎貝拉街的婚姻住所,回各自的父母家住。
案發前一天晚上11時,妻子與一名27歲男友人相約,兩人買了日常用品後,一同回到單位內聊天。
被告星期三(3月29日)認罪,被判坐牢兩周。除了坐牢,法官也令被告賠償妻子128元的醫藥費。
被告求情時稱,他在案發時看見妻子穿T恤和內褲開門,才會犯罪。
妻子不久後接到被告來電,說他在住家附近,要求妻子開門讓他入屋。妻子擔心被告誤會,叫男友人先到主人房裏躲著。
怎料,被告一入屋後,立即搜查所有房間,他見到男友人後大發雷霆,向對方踢了至少一腳,還企圖將男友人的包包扔下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