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禮女子,52歲男子在三個小時內落網,星期四(4月13日)將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三發文告說,警方在星期二(11日)晚上約9時50分接獲報案,指一名女子在樟宜路被一名男子非禮。
根據刑事法典第354節條文,非禮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處最長三年監禁,或罰款,或外加鞭刑,或任何以上組合的刑罰。
來自勿洛警署的查案人員經過調查,與警方行動指揮中心協調,並借助警方電眼和視頻分析技術後,迅速掌握52歲男嫌犯的身份。受害人報案近三個小時內,警方于星期三(12日)淩晨12時20分逮捕男子。
根據警方提供的截圖,男子涉案時身穿白色Polo衫、黑色長褲,頭戴黑色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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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對性犯罪者采取零容忍的態度,違法者將被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