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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中國的52歲男子方國祥(建築工人,音譯)面對六項控狀,包括擅闖、使用暴力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抵觸賭場管制法令(Casino Control Act)等。
被告拒絕離開,不斷對保安人員爆粗口,賭場隨之報警,但被告仍態度惡劣,也對警察爆粗口,警察于是聯手將他逮捕。
被告求情時稱,案發當天,他告訴賭場職員說他吃了午餐就會走,沒想過自己犯下那麽嚴重的錯,直到被壓制逮捕,才意識到自己闖禍。他希望法官看在他是初犯,從輕發落。
男子在賭場“詐贏”,賭場職員要他立即離開卻遭拒,驚動警察到場他也不配合,不僅對警察爆粗口還“動口咬人”,星期四(4月20日)早上被判坐牢12周,罰款1萬1000元。
過程中,被告激烈反抗,戴著口罩的他,還隔著口罩張口咬警察的手臂。
已遭還押的他,星期四早上通過視訊承認其中四項罪狀,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調查揭露,去年9月12日晚上9時45分,被告到金沙賭場,換了2800元的籌碼賭博。
法官下判時說,無論在哪個國家,以暴力對待執法人員都是嚴重的罪行,最終判他坐牢12周,以及罰款1萬1000元,若無法繳付罰款,就得以11周的監刑取代。
賭了通宵的他,在隔天清晨4時55分時,趁原本下注的人暫時離開座位時,舉手謊稱自己贏了賭局,從荷官手中拿到100元的籌碼。他之後把騙來的籌碼輸光。
此事被揭穿後,賭場保安將他列爲“不受歡迎之人”(Persona Non Grata),要他立即離開,並禁止他再次進入賭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