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星期三續審,林瑞钰繼續供證。
根據訴方索償書,林瑞钰的父親在1950年代創辦鳌山境昭靈祖廟,父親過世後,由林瑞钰接手管理廟宇。因擔心自己缺乏管理廟宇的經驗,林瑞钰于2016年初在朋友介紹下結識吳如興。
林瑞钰強調,自己不是九皇爺信徒,他沒理由在健康欠佳和有家庭開銷的情況下,捐100多萬元給廟宇。
稱若不出資 擔心對方不幫忙管理祖廟
不過男子反稱,設立南北鬥母宮的目的並非賺錢,而是旨在推廣華族傳統文化與價值,以及幫助貧苦家庭與年長者等。辯方也駁斥,商人是因爲妻子知道他捐出大筆錢給廟宇後大發雷霆,爲了安撫妻子才想盡辦法索回捐款,包括要求廟宇理事簽署貸款聲明。
訴方指林瑞钰因相信吳如興說廟宇會還錢的承諾,于是接下來兩年繼續借更多錢給廟宇。在2018年12月份舉行的廟宇常年大會上,廟宇理事也簽署一份貸款聲明書,表明會使用接下來所收到的信徒捐款來還債。同個月份,林瑞钰辭去主席職務。
訴方要求法庭裁定,林瑞钰在2016年至2018年之間提供給南北鬥母宮的101萬1295元屬貸款性質,廟宇或吳如興有責任償還。代表律師李憲聰在進行開庭陳詞時指出,若贏得官司,訴方將考慮申請把廟宇清盤,並且把包括神像在內的廟宇資産賣掉,來抵消廟宇的債務。
根據訴方的立場,林瑞钰因擔心若不答應出資,吳如興可能不會繼續幫他管理祖廟,因此同意借錢給吳如興辦新廟;雙方也達成口頭協議,廟宇在收到信徒善款和支付開銷後,就會把錢還給林瑞钰。
星期二上庭供證的林瑞钰說,吳如興說他從14歲起就參與管理多個廟宇包括洛陽大伯公宮,並且把這些廟宇辦得有聲有色。林瑞钰于是決定讓吳如興幫忙管理鳌山境昭靈祖廟。
2016年4月底前後,林瑞钰、吳如興和另外三人在宏茂橋一帶的咖啡店見面,吳如興就是在這時向林瑞钰建議設立南北鬥母宮。林瑞钰供稱,吳如興指他的祖廟不出名,並稱“新加坡最出名的是九皇爺”,建議林瑞钰出資10萬元,設立南北鬥母宮和舉辦九皇爺活動,因爲“這能賺很多錢”。
訴方要求法庭裁定,商人林瑞钰在2016年至2018年之間提供給南北鬥母宮的101萬1295元屬貸款性質,廟宇或廟宇秘書長吳如興有責任償還。代表律師指出,若贏得官司,訴方將考慮申請把廟宇清盤,並且把包括神像在內的廟宇資産賣掉,來抵消廟宇的債務。
辯方也稱,由于林瑞钰的妻子後來對丈夫大手筆捐錢給廟宇的做法不滿,林瑞钰才向理事們建議簽署貸款聲明,好讓妻子以爲他是提供貸款給廟宇。因林瑞钰當時不願發放廟宇所需的一些款項,理事們不得不同意簽署聲明。
商人找上一名經驗豐富的男子幫忙管理亡父遺留的祖廟,而男子被指反向商人建議設立供奉九皇爺神像的南北鬥母宮,因爲九皇爺神像比較受歡迎並“能賺很多錢”。商人聲稱借出101萬余元給男子設廟,卻遲遲沒有拿回貸款,爲此將男子與廟宇告上法庭討債。
這起民事官司星期二(5月2日)在高庭開審,發起訴訟的是經營鋼鐵生意的商人林瑞钰,他也是南北鬥母宮的前主席;答辯人是南北鬥母宮及其秘書長吳如興。
林瑞钰否認與妻子感情不和之說,他供證時也提及自己在2018年10月初中風病倒,而這時候廟宇理事意識到他不願繼續提供貸款,態度隨之變得惡劣,甚至恐嚇稱若他不出資,理事就把他的住址交給廟宇供應商,讓後者上門向他討債。
南北鬥母宮過後注冊成立爲社團,由林瑞钰擔任主席,廟宇也在同年10月份在友諾士地鐵站旁舉行慶祝九皇爺聖壽寶誕的大規模活動。林瑞钰稱,無論是活動前或舉行期間,吳如興曾數次公開向林瑞钰致謝,感謝他爲廟宇所提供的貸款,並且承諾會在廟宇有足夠資金的時候還錢給林瑞钰。
不過,南北鬥母宮和吳如興在各自的答辯書中駁斥,設立廟宇並非爲了賺錢,而是要供奉九皇爺、推廣華族文化與傳統價值,以及幫助貧困家庭與年長者等。辯方說,是林瑞钰頻頻強調要把九皇爺慶典搞得盛大隆重,並且要求理事們不必計較成本,因爲林瑞钰願意贊助所有開銷。因此,林瑞钰給廟宇的錢是捐款而非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