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27歲的馬來西亞籍男子。他面對一項抵觸傳染病法令的控狀,星期三(5月3日)在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刑。
律師也說,被告捐血前不知自己患病,事發後也一直配合當局調查。此外,被告因擔心家人不能接受病情,至今還未告知家人自己染病,希望法官可以從輕發落。
這兩道問題分別是:過去12個月是否跟超過一個人發生性關系?過去是否曾與其他男子發生過性關系?針對兩道問題,被告回答“沒有”,但事實上,被告過去一年曾與前女友及另一男子發生性關系。
與陌生人發生性關系、嫖妓、有多重性伴侶,或發生男男性關系都是可能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的高風險活動,經常進行這類活動者不宜捐血。
被告作答完畢後,一名工作人員還曾提醒,若被發現提供虛假健康資料,就得面對法律制裁。職員進一步確認答案時,被告選擇不修改資料。
曾跟前女友及另一男子發生性關系,男子卻在捐血時謊報性史,直到血樣檢測驗出患有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才從實招來。男子因此抵觸傳染病法令,被判坐牢三個月兩周。
控方說,血庫是重要資源,能用來拯救重病或重傷者,若被汙染將打擊公衆對捐血服務及血庫的信心。控方因此建議法官判男子坐牢三個月,外加罰款一萬元。
被告由I.R.B.律師事務所的鄭詩穎律師及甘納巴迪(Ashwin Ganapathy)律師無償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過去兩年因病無法工作,沒有收入,希望法官考慮以監刑代替罰款。
調查顯示,被告于2020年10月8日在一個捐血活動上捐血,他在捐血前接受健康問卷調查,作答時沒有如實回答兩道關鍵問題。
2020年11月2日,衛生科學局檢測被告的血液樣本時,發現被告患有人類免疫缺陷病毒。當局于是質問被告,是否曾參與導致自己患病的高風險活動,被告這才承認過去一年曾跟前女友和一名男子發生性關系。
法官下判時說,考慮到被告的經濟情況,以監刑代替罰款會比較妥當。
爲保護被告,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公開任何會泄露被告身份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