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房東有五名租客,包括被告和他的女友。單位內共有三個房間,以及一個隔間,房東住在主人房,房客住在另外兩個房間,隔間用來給房客當儲藏室。
來自馬國的林庭湖(倉庫助理兼羅厘司機,音譯)星期五(5月5日)承認一項惡作劇縱火罪,被判坐牢八個月。
案發時,被告在一家冷凍食品公司任職,和女友一同在文禮通道第267座組屋的一個單位租房。房東是45歲的理發師。
屋裏的風扇、燈、電線、房東的衣物等也在火患中被燒毀,導致房東得花3177元進行維修和油漆等。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3年5月6日的《新明日報》。
起初,一間房的租金是750元,但房東在今年2月說,將在4月起租金,每月租金漲至950元。手頭緊的被告沒能定時繳房租,便決定縱火燒隔間,以期轉移房東的注意力,讓他不再催房租。
隔間設在客廳靠近走廊窗口的地方,有個折疊式的門,窗戶也安裝了窗簾、窗花,以及玻璃百葉窗。
民防人員抵達後,將房東送往醫院診治。房東的右手掌和右腳板一級燒傷,拿了13天的病假。
房東漲租金200元,36歲房客無力承擔,爲轉移房東注意力,竟故意從走廊點燃單位的窗簾,引發火患,導致在屋內的房東滅火時燒傷了手腳。
約1小時後,房東被煙味嗆醒,發現隔間著火,立即滅火,並撥電給新加坡民防部隊求助。
今年4月5日早上7時15分,被告出門前帶著打火機,之後在走廊上打開百葉窗,把手伸進隔間內點火燒窗簾,接著就直接上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