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濫用Singpass的情況,日後若有人蓄意交出Singpass賬戶供犯罪用途,或是獲取他人Singpass資料用于犯罪,即便是在其他國家犯下這些罪行,我國法庭也有審理的司法權。
通訊及新聞部長兼內政部第二部長楊莉明星期一(5月8日)在國會爲貪汙、販毒和其他嚴重犯罪(沒收利益)(修正)法案,以及濫用電腦(修正)法案提出二讀時,指出這點。
交出Singpass供犯罪用途 即使在國外也可被控
國會今天繼續辯論這兩項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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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兩項法案一旦通過,新列罪名將包括魯莽洗錢、疏忽洗錢,以及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利益。其中,任何人若對交易指示起疑,卻未進一步追問就執行,或是在交易出現可疑信號的情況下仍繼續進行,就足以構成洗錢罪名。
2021年12月至隔年1月間,華僑銀行釣魚騙案導致790人受害,損失共計1370萬元,引起廣大關注。案中騙子利用超過120個本地銀行戶頭接收這些贓款。
楊莉明說,詐騙團夥大多在海外運作,“無論這些罪行是在哪裏犯下,我們都有必要阻止相當于濫用Singpass促成詐騙或其他犯罪活動的行爲,也要保護作爲新加坡全國數碼身份認證的Singpass”。
楊莉明闡述修正法案的用意時進一步指出,2020年至2022年間,騙子利用超過3萬8000個銀行戶頭來洗白從本地受害人騙取的錢。其間,逾1萬9000名錢騾被警方調查,但現有法律要求控方證明這些錢騾有促成犯罪活動的意圖,因此只有不到250人被控。
2021年底發生的華僑銀行釣魚騙案中,有超過120人涉嫌當錢騾,可是因爲受限于現有法律,當中只有九人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