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傭工作表現,女主人用塑料瓶、玩具和拳頭打女傭,還把孩子的嘔吐物往她臉上丟,意圖羞辱。行徑曝光被調查時,她還一度否認幹案。
被告跟著把孩子的嘔吐物丟在女傭身上;同天下午4時左右又打了女傭兩記耳光。
被告的丈夫見狀趕緊上前阻止,並向女傭道歉。怎料被告意猶未盡,一把拿起玩具就往女傭頭部敲。
女傭事後被送往樟宜綜合醫院急症室醫治。驗傷報告顯示,女傭的臉部有擦傷、淤青和血腫。
這名女主人是37歲的莫妮卡·夏爾馬,來自印度。她面對三項蓄意傷人及一項使用刑事暴力的控狀,星期四(5月11日)在國家法院承認其中一項控狀。法官把其他罪行納入考量後判她坐牢16周。
這起虐傭案發生于2021年4月10日早上11時至下午4時之間,地點在金聲徑一帶的組屋單位。被打傷的25歲女傭來自印度,于2021年1月20日起在被告家工作。
女傭事發隔天停止在被告家工作,並于6月4日轉到新雇主家,期間損失950元收入。被告在2022年9月賠償這筆數額給女傭。
女傭臉部擦傷淤青血腫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患有焦慮症,因情緒一時上來才會失控動手;控方反駁道,被告分好幾次動手,有機會緩和情緒,但她沒有那麽做。
控方說,被告濫用權力,調查期間否認幹案,被控上法庭之初也無意認罪,直到敲定審訊日期才改變主意表示要認罪。
調查顯示,被告在案發當天早上11時用塑料瓶敲打女傭額頭至少六下。一小時後,女傭在客廳清理玩具,被告又不滿女傭清理玩具的方式,揮拳揍了女傭臉部三次。
一天下來,女傭臉部多處受傷,她于是拍下傷勢照片,發給遠在印度的中介,並由中介通過我國的聯絡人報警,警方最終介入調查。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把嘔吐物丟在女傭身上,是侮辱人的行爲。此外,被告多次打女傭,而且都攻擊脆弱的臉部,因此判被告坐牢16周以作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