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萊道路31號在出租給維文之前,從2013年7月起已空置了六年多。維文2018年11月提出的投標價高于指導租金。指導租金並未透露給他知道。
革新黨秘書長肯尼斯上星期六(5月6日)在個人網站發文,質疑兩名部長爲何能住在萊道路(Ridout Road)26號和31號的洋房,因爲要租住這些産業須通過公開招標,且據肯尼斯了解,租金不便宜。
“尚穆根是該房産的唯一競標者。他通過中介提出的投標價高于指導租金,指導租金並未透露給他知道。尚穆根也通知一名高級內閣同事,他正在競標該房産。”
根據土管局文告,有關這個課題的更多詳情,會在國會今年7月複會時提供。
土管局說,維文是出價最高者,因此獲得租約,2019年10月起生效。維文在2022年10月續租。
針對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和外交部長維文醫生租住國有産業一事,新加坡土地管理局強調,出租兩個房産完全按照當局的相關程序執行。
對此,土管局星期五(12日)答複媒體詢問時說,萊道路26號是在2018年6月出租給尚穆根的。當時,它自2013年12月以來已空置超過四年。
2021年6月,尚穆根續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