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截稿爲止,前律師拉維(M Ravi)和“網絡公民”網站(The Online Citizen Asia,簡稱TOCA)作者盧洪佩(Andrew Loh)已遵循更正指示,在相關貼文的原文附上更正通知。
上訴庭法官在2019年8月駁回了坦加拉祖的上訴申請;坦加拉祖過後申請複核上訴庭的裁決,也于今年2月被駁回。他和家人向哈莉瑪總統要求特赦,也沒成功。
內政部的文告針對虛假陳述,再次逐一進行反駁,並強調縱使政府已作出澄清,以及法庭對案件作出了明確審理,韓俐穎、拉維、盧洪佩、TJC和TOCA仍堅持作出虛假陳述,可能影響公衆對我國政府和司法制度的信任和信心。文告也強調,政府嚴厲看待蓄意散播虛假陳述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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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同坦加拉祖案件有關的貼文和文章包含了虛假陳述,包括坦加拉祖在錄口供時要求通譯員在場,但被拒絕;他在審訊時沒通譯員協助,及無法獲得律師協助;他在罪名成立和被判死刑後,才被發現是無罪的。
另一項虛假陳述則聲稱,總檢察署在做出同坦加拉祖案件有關的決定時,沒讓坦加拉祖知道上訴庭法官莊泓翔曾爲總檢察長,且法庭沒確認坦加拉祖是否反對莊泓翔審理有關他的案件。
46歲死囚坦加拉祖(Tangaraju Suppiah)因教唆他人運送1017.9克的大麻給自己,在2018年被高庭判處死刑,並已于今年4月26日被處死刑。
男子因毒品罪名已在上個月正法,但風波未了。通訊及新聞部長兼內政部第二部長楊莉明通過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令(POFMA)辦事處,向數人、團體和網站發出更正指示,他們須針對內容不實的貼文和文章做出更正。
他的家人和反對死刑的公民組織Transformative Justice Collective(簡稱TJC)在死刑執行前,曾召開記者會申訴他沒獲得公平的審訊。英國富豪布蘭森(Richard Branson)也撰文評論該案件。內政部和中央肅毒局針對一系列指責,逐一作出反駁。
內政部星期五晚上(5月19日)發出文告指出,政論網站作者韓俐穎(Kirsten Han)、拉維、盧洪佩、TJC和TOCA于4月在不同的網絡社交平台上針對案件貼文,We the Citizens網站和TOCA也刊登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