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起案子中,一名19歲青年去年12月從社交平台Telegram上收到一則短信,聲稱只要開設渣打銀行戶頭,就可換取錢財。男子開設戶頭後,把網絡銀行的密碼等資料交給對方。隨後,男子把事情告訴另一名19歲的朋友,他的朋友爲了牟利也照做。兩人的銀行戶頭過後被用來洗了超過8萬6000元的黑錢。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天(5月21日)發文告說,五名19至37歲的男子,涉嫌將個人銀行戶頭轉讓給身份不明人士,借此斂財。騙徒在取得這些資料和戶頭後,會用來洗黑錢和進行詐騙。
一旦瞞騙銀行開戶頭罪名成立,被告將面臨不超過三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一旦教唆他人非經授權訪問銀行系統罪名成立,將面臨不超過兩年監禁,罰款5000元,或兩者兼施。
在另一起案子中,一家電商平台報案稱在網上發現虛假交易,損失超過5萬元,警方隨後對三名33至37歲的男子展開調查。調查顯示,其中兩名男子把網絡銀行的登入詳情告訴第三名男子。在兩名男子中,一名37歲男子承認爲了獲利而這樣做,並且招募其他人加入。他們的銀行戶頭最終被用來接收從電商平台處詐騙而來的退款。
五名男子涉嫌出售個人銀行戶頭,將在星期一(5月22日)被控上法庭。
三名男子將在觸犯濫用電腦法令(Computer Misuse Act)的罪名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將面對最高1萬元的罰款,最長三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轉讓個人銀行戶頭的初犯者若罪名成立,將面對最高5000元罰款,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泄露電商戶頭資料的37歲男子,將面對多一項濫用電腦法令的罪名,罪名若成立,將面對最高1萬元的罰款,最長三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